窦乃芬今赴北京二中院,听取上诉案重新开庭答复


(2012-7-16)权利运动发布:
原定于2012年7月13日上午10:30分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33法庭公开审理窦乃芬的上诉案。由于窦乃芬依法申请回避,经合议庭报领导同意,该案推迟审理。今天,窦乃芬将依约到二中院,听取重新开庭日期的答复。

窦乃芬房屋文革受侵害而提起的落实政策案件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地区非常具有普遍意义,与之相关的街坊邻居们,纷纷不顾年龄大且路途遥远来到法院参加旁听,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够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合议庭法官集体迟到,最后一位到庭的法官居然迟到25分钟,在窦乃芬的上诉状中,明确提出了,申请开大庭,没想到法庭只准备了7个座位的小法庭,内面有30多个旁听者,法庭小人多,没有空调,当时就有几个人身体不适。当事人与公民代理协商后,向合议庭提出了回避申请,被当庭准许。

2012年7月13日下午16:点多,得到合议庭审判长的电话通知,于7月16日下午16点到二中院第33法庭,就窦乃芬上诉案申请回避一事做出答复,何时再开庭在等另行通知。

法院能否公正审理此案,我们拭目以待。

窦乃芬电话:1369327586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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