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关注:检验无锡公安是否故意放纵罪犯的时刻到了

(捉拿犯罪嫌疑人归案的紧急报告)
(邮寄紧急报告的特快专递凭证)

(2012-7-16)权利运动发布:
近日,上千万的房产(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别墅)遭不法破坏,到法院提起告诉却屡屡不获受理的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冤民许海凤,突然收到滨湖区法院的传票,原以为自己告无锡市规划局、滨湖区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及告拆迁公司的民事诉讼已获受理,但仔细一看自己却是被告,而且告自己的居然是非法拆毁自己别墅、公安机关一直声称已潜逃在外的犯罪嫌疑人!

2010年10月8日,许海凤和女儿突然遭到绑架,装潢豪华的价值上千万(还不包括房内物品和收藏的古钱币)别墅被非法全部拆毁。获得自由的许海凤见自己别墅已被拆除,物品被洗劫一空外,还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两台挖掘机趴窝在现场,就立即向无锡市公安局报案。出警的警察在了解情况、并向领导汇报后,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给予立案。为了保护现场,许海凤在现场搭建了蒙古包,将犯罪工具——两台挖掘机控制在现场。此后,公安机关一直声称,犯罪嫌疑人潜逃,无法将这些团伙捉拿归案。

今天下午14点,犯罪嫌疑人孟环、陈辉或其受委托的代理人将到滨湖区法院“交换证据”,受害人许海凤、何力刚夫妇已向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区分局发出“关于捉拿潜逃嫌犯孟环、陈辉归案的紧急报告”的举报信,该分局也已经收到紧急报告,问题的关键是该分局能否履行法定职责!今天下午,也是检验公安究竟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守护者何时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的时刻,敬请社会各界关注。

附:《关于捉拿潜逃嫌犯孟环、陈辉归案的紧急报告》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区分局刑警队:
我是许海凤,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石塘村杨湾里38号别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所有权人。2010年10月8日,我和我的女儿遭到绑架,杨湾里38号别墅被非法拆毁,你局于同日对孟环、陈辉非法拆毁我别墅一案作出刑事受理立案决定。但,你局一直以“犯罪嫌疑人已潜逃”为由,使我们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救济。

日前,犯罪嫌疑人孟环、陈辉居然摇身一变,以原告的身份到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就犯罪工具挖掘机被扣提起民事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并决定于7月16日下午14:00分在第二法庭交换证据。届时,犯罪嫌疑人孟环、陈辉将出现在第二法庭现场,请滨湖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孟环、陈辉捉拿归案。

公安机关究竟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实守护者还是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线索千真万确,就看你们滨湖区公安分局2012年7月16日下午的行动了!

举报人:许海凤、何力刚
2012年7月14日
联系电话:15052436408.

附:许海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区分局立案告知单复印件一份。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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