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在郧西县为什么没有丝毫作用?
——法盲县委该谁管?是谁在当保护伞?
近期,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东营村河边可修可不修的边河休闲路,在法盲县委书记卢富昌的暗箱操作下,强行占用农民活命地的野蛮行为正在火速的进行着,我们东营村七个组1仟多人,现东河边唯有的400多亩谋生菜地,闭门造册,正遭受着猖狂的强行腾庄占用。
从到处张贴的公告上可以看出:”滨河东路全长1872米,宽40米,需征地400余亩,必须在2008年12月2日前腾庄到位,由此可以预算出:此路段全长约需占地115亩,如果说此路2辆卡车能够并排同行,10米宽的公路也足够了,再计算一下,修40米宽,约占地115亩,修30米宽约占地86.15亩,修20米宽约占地57.5亩,修10米宽约占地28.75亩,就在我们全村失地农民思想都想不通时,贵问郧西县长:”你们修1千多米长的休闲路就征400多亩耕地,这么大的征地数字有手续没有?就算修,要这宽干什么?
县长听了这话却丝毫不给答复,众所周知:就算修40米宽的公路,只不过占用115亩,那么,郧西县这起借修千米路征地之名,每亩只给我们2万元钱,就算解决了我们子子孙孙的长远生饥而后却毫不顾忌的把祖辈留下来的养命土地高价卖给商人,难道中国的大法在郧西县真的失效了吗?
综上所述,被告郧西县的最高掌权人,身为全县人民的父母官,本应依法行政,反而执法犯法,打着千米路的旗号肆意猖狂占用老百姓子子孙孙的活命土地,不仅无辜剥夺了百姓的养命之源,而且违背了神圣的国法尊严,成了人类名副其实的吸血虫,恳请党中央英明领导,在提倡”保护一寸土,留给子孙耕”的前提下,依法管管郧西县这些目无国法的胆大官员,使我们全村仅有的养命土地得到应有的保护,使官商勾结,假公济私的郧西县最高掌权人早日受到法律的制裁以解民冤和恨!依法妥善解决为谢!
此致
国家主管部门、正直的新闻媒体
控诉人:郧西县城关镇东营村全体村民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1、征地公告1份
2、群体控告人名单附后联系电话:
0719-6833610 刘书玉:13094271156 13294210787(刘书玉撰稿、何长喜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