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陈美钦,女,汉族 1952年07月07日出生,住福建省福清市海口镇城里村 204号 手机:0591–85923599
被申请人:福建省福清市海口镇政府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2年7月4日海信访复字(2012)14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处理意见,特提请福清市政府复查督办。
复查请求
一、核查被申请人严重超越时限,至今违约,没有履行2010年8月11日双方签定的《协议书》;
二、强烈要求福清市政府强力督促被申请人立即履行《协议书》,不容再推诿拖延!
事实和理由
2012年7月4日,被申请人作出海信访复字(2012)14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又是严重官僚主义立场、思想、作风,坚持推诿、踢皮球,千方百计寻找借口,什么“涉及到两处小山坡约3000立方岩石爆破,两台坟墓迁移等问题,而且海口村原来已经将以上土地进行了安置,造成重复安置。”说明被申请人时至今日在超越履约时限一年时间之后,还无法确定能否履行《协议书》。这怎么能让我服气!我只能表示强烈不满!
大红公章必须取信于民!申请人必须立即履行《协议书》,遵守承诺!
被申请人还又空讲漂亮话,什么“我镇正积极与海口村委会进行磋商,积极推动这项工作,争取尽早解决。”仍然是遥遥无期,画饼充饥!《协议书》白纸黑字“保证在一年内完成报批手续”,还盖有大红公章,都只不过是一纸空文,一再失信于民,我们还能对这空洞无物的承诺表示服气吗?不可能!
我们请求福清市政府明确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履行《协议书》,遵守承诺,不容许再推诿、拖延。激化矛盾,官逼民访!
我们58、63亩平坦肥沃良田,即将丰收的黄灿灿稻田于1995年9月15日被违法填埋,暴力征占,至今已经整整18年了!还不能解决!还要让我们等到哪年哪月!
请福清市政府重视、强力督办!
此致
福清市政府
申请人:陈美钦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