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7-3)权利运动发布:
美籍华人卢程彬、蔡秋钦夫妇家住福州市仓山区菖蒲路63号2-1506,与邻居陈玲纠纷一案,强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闽民申字第97号民事裁定,被逼决定进京上访维权。
原来邻居陈玲未经批准擅自在住宅小区卢程彬房子外墙上方使用角铁安装管道,导致外墙面瓷砖破裂,存在脱落危险,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显然陈玲的行为是非法的,为此小区物业管理处于2010年4月26日向陈玲发出了《装修整改通知书》,要求陈玲在2010年5月20日前拆除违章,恢复外墙面原状。
可陈玲拒不整改,其违章建设已严重危及卢程彬先生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为此卢程彬一纸诉状将陈玲诉至仓山区法院。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一审仓山区法院,二审福州市中院,再审福建省高院都是枉法判裁。
卢程彬先生是美国浮岐联谊会常务副主席,一直以来热心家乡经济建设,可所诉与邻居纠纷一案却得不到公正判决。卢程彬、蔡秋钦夫妇强烈不服,除了委托福建著名的维权人士纪斯尊帮助维权外,同时要进京“告洋状”。
纪斯尊得悉本案判决后,也气愤地说:三级法院事实认定竟罔顾卢程彬夫妇及其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事实,且适用法律错误,明显都是枉法判裁!他会全力帮助卢程彬先生维权。
此信息由维权人士林应强提供、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