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7-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北京民主维权人士曹顺利到国务院新闻办,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第九条,要求公开上月公布的“国家人权计划”的内容是怎么制定的、谁制定的、有那些人参与等信息,结果被强制带到安定门派出所接受调查。
曹顺利女士被到派出所审讯室后,警察简单问了一下到国务院新闻办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及问有没有在麦当劳撒发信息公开申请,就直接问6月25日到北京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示威的过程。曹顺利回答:这些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所以拒绝这些无聊的询问。原来,曹顺利今天被抓的原因,与昨天伤残军人陈风强、目前仍非法关押在洋桥派出所一样,就是因为6月25日到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示威。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颁布于1989年的“六.四”之后。但离奇诡异的是,实施了20余年的一部体现现代政治文明的法律,居然至今未有一次游行示威申请获得当局的许可!由此,一些有良知学者的给予了游行示威法“冬眠”之说。如果该部法律仅仅是被强制性冬眠,可又有许多申请人被抓、被关、甚至被判刑,这又不是冬眠说所能解释的。这诡异现象,倒有一点当年毛泽东发动反右运动的阳谋论。
1957年的反右运动前,毛泽东曾告诉有自由思想倾向的知识分子,尽管对党和政府提意见,并称一定做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结果,大量单纯直率的知识分子因说了真话而被投入从苏俄引进的劳教所!不能说毛泽东言而无信,因为绝大部分言者没有被定罪判刑,只是被关入了环境比监狱还要恶劣的劳教所而已;至于闻者足戒,引蛇出洞计谋得逞的毛泽东倒也还以直率,哈哈一笑:阳谋嘛。
法律能不能实施,实际上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当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任何组织能够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让法律冬眠或者颁布法律只是为了“引蛇出洞”的阳谋,那么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和谐只能建立在暴力维稳下。
至发稿时,曹顺利女士仍然被扣押在安定门派出所中,敬请社会各界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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