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赃陷害未了情
(2012/8/11)权利运动发布:
2012年8月10日,轰动一时的长沙公民赠“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留一案,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浣铁军、刘志方全部诉讼请求。
我们纵观本案:2012年3.26日浣铁军,刘志方为督促本届政府改变执政理念,呼吁政府的工作重心向民生偏移,向长沙市信访局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一面,用来批评政府。
2012年4月9日,浣铁军、刘志方遭遇栽赃陷害,打击报复,经长沙市有关部门集体研究决定,以享受“8.10重庆枪击案”及“长沙爆头哥”、“长沙平头哥”的待遇,由长沙市公安局长亲自督办,给予行政拘留9天的决定!
2012年4月24日开始,有新华社每日电讯发表《拘留锦旗哥是公开侵害公民权利》评论,随后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工人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以及全国网友一边倒的为“锦旗哥”呼吁,呐喊!
中央主流媒体以及全国网友的呼吁并没有阻挡住某些人将错误进行到底的思想,2012年7月21日,浣铁军、刘志方从北京邀请律师回长沙后,又被非法关押,而且遭遇到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局长罗晖的暴力殴打。
在法庭上律师所说:没想到中央主流媒体以及全国网友的呼声,并没有传到岳麓区。正如今天的判决:岳麓区法院法庭仍然违反事实,而且参与栽赃陷害,将原告的意见置之不理,继续认定采信被告的全部证据,一边倒的偏袒被告的违法行为。法律天平的重心在长沙被权力控制,法庭上国徽的尊严肯定会因法院的枉法裁判而惭愧,几千年的岳麓文化一次又一次的被权力污染!
“法治湖南”究竟走向何方?!
“湖南锦旗哥”能否冲破打击报复和栽赃陷害后面权力的铜墙铁壁?!
“湖南锦旗哥”能否会象“永州唐慧”事件一样幸运?!
还需您继续关注上诉路!
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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