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江:国能信访处与国电兄弟关系,我的冤案该归谁来管?


2012-8-13)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现住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26号的王丽江,是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三工程公司退休职工。40年前,其丈夫徐凤来在一起意外交通事故中被阶级斗争上纲上线受严厉处罚,其也为此而上访了40年,期间,申诉材料还受到时任副部长的李锡铭、以及国家领导人的习仲勋相继批示督办。最近,中央举行信访工作会议,王丽江初认为没白开,结果信访部门和被诉单位的兄弟关系,信访工作会议可能又水了】

2012723日我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访处去上访,陈红鹏先生接待了我,他耐心、仔细地看了我的诉状和全部证据材料,当时我很感激他,我觉得中央领导713日的信访工作会议没有白开,中国政令畅通了,人民有希望了。可是他最后说:你的问题我们可能解决不了,按信访条例,你的信访经三级(东电三公司、辽电信访、国家电网)拍死,程序已经走完了,我们不再受理。因为我们与国家电网是兄弟单位,没有权利说他的错与对,你先回去听信。”

根据《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害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三级均以造假的行文(辽公安交通警察总队19821229日,给我个人的答复信,作为结案的依据,是渎职、侵权、枉法!在铁的事实面前,就因为你和国家电网是平级兄弟单位,就可以超越宪法吗? 那我的案件该归谁来管?

83日我再次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访处,这次是邱文峰处长亲自接待,我把事情的经过、来龙去脉统统都想与他讲了,他说:“你不要说了,那天你与小陈谈话时,我就在里屋坐着呢,你的事情我们解决不了,理由呢?小陈与你说过了,”我对他的答复不服,继续与他依法陈述,这时小陈进来了,随后警车也来了,下来一男一女两个警察,邱处马上与警察进里屋了,小陈非常肯定的说:“你的问题我们不再接待,你再来要国务院的介绍信,我们才接待你……”我对小陈和处长的答复不服,出于礼貌我与邱处打招呼,这时警察过来要我的身份证,我给他一个身份证的复印件,他与我发生了争执,他说我今天来这儿两次,第三次再来就抓你走……

86日我给邱处长打电话问他:“我的问题是你们的个人意见还是你们领导的意见,如果是你们领导的意见,我就把事情公布于众,上网。”他说:“你再等一等,按程序办……”

88日邱处来电话说让我马上去他那里,说我的问题与下面反应的有点小矛盾,要我去核实一下,我不同意,我说:“我合理诉求,并没有与你们发生吵闹,为什么把警车叫来了?”他说:“你若不来,以后永远不接待你。”我说三级均以造假行文做结论的依据你没看见吗?国家电网你可以不管,因为这件事都是三公司造的假,你可以管三公司。我要求调人调卷来京与我对案解决,可以公开、上电视、上网,可以有记者参加。当我话还没有说完,邱就关机。

89日,邱处来电话说:“让我马上过来,你公司来人了。”我告诉他我的脚崴了,去不了。随后我单位的韩少平处长来电话让我马上过去,小陈接待员来电话说:“你应该明白事理,你的问题因为国家电网三级拍死,不应该再受理,根据我们领导研究,因为你上访多年,所以把你的领导叫来,看看怎样处理……。”

我对他的答复不同意,我说:我的诉状写的很明白,我要求给徐凤来平反,因为此事迫害我一家三代人,请求依法依纪一次性经济赔偿。

2012812

烈士子女王丽江
联系电话:1301105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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