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道明:这是有法制的社会吗?

叫天无应、呼地无门,法制社会法律荡然无存;

官商勾结、坑害百姓,和谐社会和珅阴魂不散。

已服刑的腐败分子、原市房管局局长张文俊,于2006年将10年前已过期、异地无效的政府批文,在绝对无“五要件”的情况下,勾结地方开发商及地方政府和司法官员,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集体所有的农户房屋进行大规模拆迁。本人的临街砖混酒楼店面的具有合法产权证的房屋面积计有229m2之多,也于当年在无安置、无协议、无补偿、无程序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强拆前,地方法院将时值已有贰佰伍拾余万元的该店面房屋强行作价判决27万元,并判令本人限时、限价全部卖给开发商。

由于本人不服,拒绝在强买强卖的“判决书”上签字,就被法警打成重伤、锁上手铐、押进警车,并拘留关押15天。期间,家、店中的一切动产财物、金银首饰、现金存折、衣被家具等都全部被法警、“民工”洗劫一空,被摧毁的房子成了一片废墟。

遭此劫难,本人走上漫长的维权道路,上访无人理、上诉无人察,镇、区、市、省各级信访办互相推诿,在叫天无应、呼地无门的惨境下,本人被迫走上进京向中央反映。由于上京如实反映,期间,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才于次年将判决27万元的补偿费单方面提升至111万元,但仍远离实际价值。

今年(2012年)7月间,本人再次晋京寻找包青天,以求解决。但是,地方政府却于715抢先进京抓捕本人,并押回拘禁,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十天拘禁日子里,本人受尽攻击漫骂、威胁恐吓、挨饿无睡、高压哄骗等法西斯的手段,终因身支不力、受屈得病后才放出。

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发生在本人身上的腐败事件能体现到法律的尊严吗?

在和谐社稷的现在,本人的遭遇只能说明当年的贪官和珅的阴魂始终在各级官员中漂浮不散。

难道,今年4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又是一堆粪土吗?本人的遭遇,欢迎各界正义人仕采访,详情奉发。

控诉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

岳峰村岳后庙巷70号转 
卓道明

联系电  话:1598068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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