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甲诉北京劳教委一案遭西城区法院驳回

2012-8-3)权利运动发布:

赵振甲就劳动教养提起行政诉讼一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未经开庭审理,就直接以“不具有起诉条件”的荒诞理由裁定驳回起诉。

农历2011年的除夕,知名维权人士、老“反革命”赵振甲与访友向南夫、居晓玲、姚玉玲等在北京南站附近的开阳里二街大鸭梨酒家准备吃年夜饭,结果刚坐下即被突然赶到的右安门派出所警察带走。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北京当局才告知赵振甲因参与解救黑监狱中的湖南访民被处以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是一个违反国家宪法的、由国务院批准公安部颁布实施的部门规定,劳动教养处罚属于行政行为,当然是一个可诉的行政行为。正因为劳动教养制度完全违反国家宪法和立法法,一旦进入诉讼,只要是法院能够尊重国家宪法,能够做到独立和公正审判,任何劳动教养的行政处罚决定,都必然被判败诉。

据马纲权律师说,赵振甲现被关押于辽宁省朝阳市劳教所,今年7月份的时候,法官告诉律师不准备把赵振甲从朝阳市劳教所带回北京来参加庭审,只让代理人参加庭审。由于法官这样的提议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代理律师表示坚决不能接受。没想到,西城区法院就直接下裁定驳回起诉了。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以荒诞的“不具有起诉条件”驳回赵振甲诉北京市劳教委一案,究竟是西城区法院属于“三盲”法院还是党对人民法院绝对领导的结果?

目前,赵振甲已经就西城区法院的蓄意破坏国家法律的行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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