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国、徐丽艳夫妇被非法绑架情况通报


(2012/9/28)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北京市维权律师李静林陪同张俊国的两个儿子张洪波、张静波一起到的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去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警方公开抓张俊国、徐丽艳夫妇的理由和手续。本来是领导接待的时间,港闸分局督察部门的领导郭某不告诉办理信息公开事务的是哪一个部门,他说由他们负责转交,并于下午去听回音。

下午,李静林律师陪同张俊国的两个儿子先到了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港闸分局下设秦灶派出所在无理由、无手续的情况下,公然限制张俊国夫妇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市局警察下楼来到门卫处,拿走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告知张家两个儿子,五日内决定立案与否。当他们应约回到港闸分局找郭某时,门卫说郭某出去了。

附《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张宏波,个体经营者,张俊国、徐丽艳夫妇的长子张宏波,住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325号。电话:13912233444
被申请人: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
地址:南通市外环北路668号
电话:0513-85545110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要求公开申请人的父亲张俊国、母亲徐丽艳被抓到秦灶派出所去的原因和依据,及其申请人的父亲张俊国、母亲徐丽艳失踪至今的法律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由于遭遇非法强拆,使张俊国、徐丽艳夫妇开办的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损失累计多达数千万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2012年9月10日,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及其下设的地板厂,向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申请游行示威。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没有批准,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及其下设的地板厂也没有上街游行。
2012年9月17日晚上,在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大骨头饭店,申请人的父母张俊国、徐丽艳夫妇与朋友一起吃饭,被一群自称是警察的人,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全部带到港闸区秦灶派出所去了。申请人等人,根据被一同带到秦灶派出所去的人介绍,找到港闸区秦灶派出所了解情况,向秦灶派出所要人。秦灶派出所所长秦剑竟然声称没有出警,是别人借它们派出所一用,叫找“政府”。

“政府”有权力抓人吗?国家公安部三令五申,不许警察介入拆迁征地纠纷。派出所有权力协助“政府”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吗!申请人的父母到了港闸区秦灶派出所,秦灶派出所及其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就负有保护申请人父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给申请人一个说法,公开限制申请人父母人身自由的理由并公开让申请人父母失踪至今的法律手续。

此    致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张宏波
2012年9月26日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张宏波,个体经营者,是张俊国、徐丽艳夫妇的长子,住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325号。电话:13912233444
被申请人: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
地址:南通市外环北路668号
电话:0513-85545110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秦灶派出所非法拘禁张俊国、徐丽艳夫妇的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立即恢复张俊国、徐丽艳夫妇的人身自由
2、依法对受害者张俊国、徐丽艳夫妇确定国家赔偿
事实与理由:
由于遭遇非法强拆,使张俊国、徐丽艳夫妇开办的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损失累计多达数千万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2012年9月10日,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及其下设的地板厂申请游行示威,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没有批准,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及其下设的地板厂也没有上街游行。

2012年9月17日晚上,在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大骨头饭店,申请人的父母张俊国、徐丽艳夫妇与朋友一起吃饭,被一群自称是警察的人,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全部带到被申请人下设的秦灶派出所去了。根据被一同带到秦灶派出所去的人介绍,张俊国、徐丽艳夫妇的儿子张宏波等人找到秦灶派出所。秦灶派出所所长秦剑声称没有出警,是别人借它们派出所一用,叫找政府。
假定秦灶派出所所长秦剑所介绍的情况属实,是别人借派出所一用,说明抓人者没有自己的办案地点,随意抓人不合法。国家公安部三令五申,不许警察介入拆迁征地纠纷,秦灶派出所所长秦剑明知抓人者不合法,还配合犯法,系滥用职权,共同犯罪,理当受到党纪政纪和国法的追究。

张俊国、徐丽艳夫妇至今失踪,秦灶派出所及其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对于找到张俊国、徐丽艳夫妇,恢复他们的人身自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申请人的放人要求,秦灶派出所及其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一直置之不理,故申请行政复议,请依法满足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  致
南通市公安局
申请人:张宏波
2012年9月26日

此信息由反腐维权联盟马波整理、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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