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23)权利运动发布:
《控 告
书》
控告人:郑应成,女,32岁,汉族,住福清市阳下镇油楼村楼镜65-3号。联系电话:18259096862。
1、请求国家监察部、计生委依法责令福清市计生局和阳下街道办事处立即停止借征收社会抚养费实施敲诈勒索行为;
在当今中国改革开放的汹涌澎湃浪潮下,官员的官僚作风日益增大,互相勾结,浑水摸鱼,泥沙俱下。福清市计生局、阳下街道办事处林泽新、计生办莫美兰一方面非法倒卖100多亩基本农田,未经任何部门合法手续进行圈地,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压榨百姓血汗钱和利用职权既不上环也不妇检,先纵后擒,进行非法敛财……
2012年9月4日下午16:00多钟,我到福州市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找庄成华(电话13805068544),递交国家计生委与福建省闽信号知访字(2012)8643号转办单,但庄成华却置之不理,因阳下街道办事处林泽新参与倒卖土地被我等举报怀恨在心,故买通福清市计生部门。福州市计生局庄成华于9月13日10:20分来到阳下街道,作表面上的调查了解情况。农忙时节,繁重的农家生活又带小孩,我无法到街道,却让林泽新与庄成华钻空子。福州地区国家干部只能在单位唱高调,打着“文明廉政、心系百姓”的口号了解情况,实际上到下面走过场,甚至吃喝玩乐,自顾自己有进款,不顾百姓无饭碗。
我生育第二个孩子,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2011年12月16日,福清市计生局却突然发出不合国情的违法通知书罚款37000元。2012年6月25日最后通牒融计生征告知[2012]阳下14号文件征收社会抚养费60000元,只相隔半年,阳下街道办事处林泽新、莫美兰贪得无厌,比黑社会地主恶霸更黑心,竞不择手段借机敛财,搜乱民脂民膏,不顾民生,并糊弄福清计生局,骗取上层部门于2012年6月29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融计生征字(2012)阳下14号决定书,千方百计诈取农民血汗,牟取私利,并威逼杜绝我生存空间。
符合国情国策,农村一对夫妇可生育一男一女,但2012年6月11日福清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融计信访告函[2012]号与8月3日融计生信访答复(2012)1号文件及通知书、告知书、决定书所提及自相矛盾,国家缴纳抚养费具体标准是多少?凭什么大开狮口,中饱私囊?
2012年5月7日我迈着沉重步伐,借债进京上访维权求助国家计生委并受理,同年6月6日转至福建省人民政府(闽信告知访字(2012)8643号),但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地方上根本得不到落实。
民女恳求国家的职能单位,依法对福清市计生局、阳下计生办莫美兰、村委故意放纵生育并借机索取经济敛财,违反国家计生政策乱敲诈,追究法律责任,以平民愤,杜绝腐败,以正国法,并以此为戒,立党于民,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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