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李明翠维权被非法关押,公安对“上访”作出官方解读【录音】

(2012/10/27)权利运动发布:
在中国大陆地区,官方可以对被统治的平民百姓施以严刑峻法,而官员则完全可以恣意枉法,因为党有对法律绝对且随意的解释权。昨天,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就李明翠被非法投入看守所、其家人求助时,对“上访”作出了与《信访条例》字面上迥然不同的解读。

李明翠是10月19日深夜在丰台区暂住地被洋桥派出所劫访送久敬庄,后由久敬庄访民交易中心交易给了河南省汝州市的维稳团伙。10月21日,李明翠借机会写外发出信息,称自己已经被投入汝州市看守所,当局没有给出任何理由,也没有给予任何手续。

当李明翠的丈夫得知妻子被非法关押看守所的消息后,到看守所要求见人,结果人没有见到,自己反而遭到扣押。见父亲又长时间不归,李明翠的儿子只能拨打110报警,接警的110告诉李明翠的儿子:这件事情只能问汝州市公安局内部人员,并提供了联系电话。

当李明翠儿子拨通0375-6861277的公安内部电话后,一个女公安一次次解释:上访是违法行为。并强调: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甚至还一遍遍告诉李明翠的儿子:要学法,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究竟谁需要学法呢?究竟又是谁在践踏法律呢?李明翠的儿子一头雾水。当然,不谙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色的人在听完录音中女公安的解释后,都会感到一头雾水。

李明翠家人:18681446596。
汝州公安局:0375686127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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