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3)权利运动发布:
曹建明检察长:
控告:陕西省省直国企西安探矿机械厂厂长崔高汗先后四次私设黑监狱非法关押本厂员工、单身女工康素萍。
第一次,2011年3月4日~3月16日,分别被关押在西安市长安区喂子坪乡紫藤山庄和西安市长安县太乙宫女书记家开的农家乐山庄里。在此期间,生活上虐待,精神上摧残,肉体上迫害(且把康素萍打瘸),人格上侮辱……
第二次,2011年8月3日~9月3日,被关在西安探矿机械厂招待所210房间。在此期间,生活上虐待,精神上摧残,肉体上迫害,人格上侮辱……先后多次私设公堂,审讯逼供,还扬言要拔刀子要封口要对康素萍全家下黑手……
第三次,2012年1月14日~21日,被关在西安探矿机械厂的招待所210室,8天不给吃饭、不让睡觉、还要挨打挨骂。5个人按住1个人打。厂工会的郭鹏丽先后数次非法搜身、搜行李、辱骂殴打我。强行抢走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偷走我的身份证原件。还抓住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往门框、门棱、墙壁上猛烈的撞击,致使我的头部多个核桃大小的青紫状包块破损出血、疼痛难忍、头晕目眩、眼冒金星,我至今仍有头疼、头晕、恶心、偶尔伴有呕吐……还把我打翻在地后用穿着高跟鞋的脚踩、跐、捻、搓、拧我的胳膊和手臂,并且挥拳打我的左眼部、腮帮子和面颊部至青紫状,导致全身多处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还抠掐我的脸、嘴、鼻、口唇内外、牙龈等破烂出血、红肿……还多次谩骂侮辱我等等。郭鹏丽扬言:不要怕,大胆的出手,是省政法委让干的!领导说要出气、要解恨、要把康素萍逼疯!我饥寒交迫、浑身疼痛、奄奄一息的躺在阴冷冰凉的地板上口喊救命。郭鹏丽说:‘别理她,死个康素萍如同死个蚂蚁一样!’惨无人道、灭绝人性!我在忍受肉体迫害的同时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这是双重的迫害、摧残!
第四次,2012年6月23~25日,被关在西安市长安区紫藤山庄。
请求:
1,依法立案。
2,依法依规严惩追责并且依法赔偿。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在京访民民康素萍
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