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進入中聯辦要求釋放劉曉波,政治檢控案件上訴將於11月1日再進行聆訊



(支聯會2012年10月19日新聞稿)

支聯會進入中聯辦要求釋放劉曉波
政治檢控案件上訴將於11月1日再進行聆訊

  2009年12月25日,劉曉波被重判11年。支聯會聯同其他團體往中聯辦抗議,事後四名常委(梁國華、李耀基、李卓人和蔡耀昌)及梁國雄和古思堯被政治檢控,涉嫌觸犯《公安條例》中的「非法集結」罪。

  2010年12月20日下午,裁判官阮偉明判決時指,中聯辦官員作供時雖振振有詞指中聯辦屬私人地方,外人未得事前批准不得擅闖,但該名官員從未獲中聯辦授權作供,以致中聯辦是否私人地方依然成疑。裁判官阮偉明基於疑點利益歸被告,裁定支聯會六人無罪,當庭釋放。

  特區政府事後提出上訴,要求發還重審,上訴案於2012年7月27日上午在高等法院審訊。支聯會認為,中聯辦職能是聯繫香港社會各界,以及增進中港兩地交往,市民有權向中聯辦表達不滿,當日支聯會進入中聯辦庭院範圍和平示威,並非想進入大樓,加上控方未能證明中聯辦為私人地方,支聯會並沒有非法集結。當天是警方及保安欲把示威者趕出庭院,阻撓支聯會和平示威,政府對支聯會的政治檢控,目的是收緊言論自由。市民有權在公眾地方和平示威抗議,毋須擔心受到無理干預,所以原審裁判官的判決不應被推翻。

  10月19日上午10時,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頒布上訴判詞。法官林文瀚指出,由於案件發生已久,難以判斷部分事實,但亦不應發回裁判法院處理。他要求控辯雙方就處理程序提出意見,有關聆訊定於11月1日(星期四)上午10時進行。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在法庭外表示,案件在2009年發生,至今已接近3年,政府拖拉多年,顯然有政治目的。支聯會將據理力爭,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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