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浩颖在警车里拍摄的精神病院图片)
(2012/10/1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2点,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酒仙桥派出所副所长刘大维、片警杨宝利、以及辅警6个人,强行将没有任何精神问题的王浩颖女士拉上车牌号为3788的警车,送朝阳区精神病院做鉴定。整个过程,刘大维等人拒绝出示合法手续。
王浩颖是北京朝阳区将台乡东八间村居民,有一个12岁读初中孩子,独自抚养。2009年,房屋被政府强拆,不但没有任何补偿,还把其与孩子用于栖身的房子给没收了。上访三年,至今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今年7月,监控王浩颖的杨宝利将其拉到派出所,与副所长刘大维一起实施暴力伤害,而后将其拘留10天。
据王浩颖反映,刘大维、杨宝利等人之所以将其拉到精神病院欲加迫害,主要是昨天下午与曹顺利等人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要求公开“国家人权计划”的信息,还有就是控告刘大维、杨宝利等警察滥用职权寻衅滋事,而引起他们的打击报复
在朝阳区精神病院,医生跟王浩颖进行了交流,发现王浩颖根本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加上没有家属陪同,明白是警察出于寻衅滋事目的,就没有满足警察的病态心理,让警察送其回家了。
目前,王浩颖的暂住地楼道里有监视居住的人蹲守,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非法限制。
王浩颖电话:1511093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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