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0)权利运动发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司法改革白皮书》刚于昨日隆重发布,已申冤十一年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替罪家属就青天白日打着灯笼到福建省人大、省检察院、市中院、省高院,要检验《白皮书》中关于近年来司法制度通过改革,取得的“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公正”的成就。
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陈科云、吴昌龙被秘密抓捕,在超乎想象的酷刑下,为避免枉死审讯场,吴昌龙按照要求在笔录上画押,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以及提供电雷管制造爆炸物的王小刚一干所谓的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捕。
这起有现福建省公安厅长督办的的案件,在法院经过审理发现,王小刚根本不存在提供电雷管的事实,只能将其无罪释放。当然,该起“成功告破”的案件无论是认定的作案动机,还有侦查获得的作案证据,都不能符合基本的常识,也经不起当庭质证。但陈科云、吴昌龙依然背黑锅、当替罪,在看守所熬了四千多个屈辱的日日夜夜,案件的二审迄今渺无音讯,超期羁押全国罕见,司法乱象可见一斑。
“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是法律明文规定。明知这是一起无罪冤案,却采取“拖”字诀战术,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之久,至今仍不终审结案。一个高级法院公然违法,原因何在?
该案最为吊诡的是,督办纪委爆炸案的牛局长在质疑声一路迁升至厅长,这不知道是不是得益于其姓牛、还是《白皮书》所说的社会主义特色法律体系的关系?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今天从人大、检察院、法院一圈下来,没能印证《白皮书》所称的:“近些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的说法。
整整十一年了,“福清纪委爆炸案”始于习近平在福建当政期间,现在省委习书记马上荣升为共和国总书记了,《白皮书》也配合出台了,蒙冤者还要等待多久才能够见到公正结果?
吴华英电话:1396071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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