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0)权利运动发布:
——已经生效三年的法院调解书为何得不到执行?
昨天,国新办首次发布“司法改革白皮书”,该白皮书共有司法制度和改革、维护社会公正、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和践行司法为民五个章节组成。称近些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日,司法不作为受害者徐香玉到北京市高院的抗议行动,使国新办发布的白皮书变成了没皮书。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退休职工李兴武和徐香玉夫妇与北京市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7日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约定福发公司在2008年10月底以前承担对李兴武和徐香玉房屋的补偿安置义务【详见该协议书】,并承担延期履行义务给李兴武夫妇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福发公司迟迟不按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其义务,李兴武夫妇遂上诉至大兴区法院。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由大兴区法院于2009年12月3日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一份,载明:在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即2009年12月13日之前),北京福发房地产公司按所签合同将福泰香博园(彩虹新城)S1商业住宅楼1单元1802号等三套房屋无偿交付李兴武和徐香玉夫妇【见大民初字第11243号】。但,时至今日(2012年10月9日),时间过去近三年,福发公司却一直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兴武和徐香玉夫妇曾多次向大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该院都拒不作为。其间,李兴武和徐香玉夫妇还曾多次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机构上访,并得到北京市高院和最高法院有关领导的关注和指示,但还是阻力重重,难以落实已经生效的大兴区法院调解书。
《司法改革白皮书》中列举的这些“成就”并不能、至少目前还没有让李兴武、徐香玉夫妇权利得到实现,只好求助于社会舆论的监督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徐香玉电话:1369130305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