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6)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十八大结束后的第一天(11月15日)上午,成功潜伏北京的张树荣女士到国家信访局,第一个进去在第一个窗口发表处去领表,被告知:“你的案子已三级终结了”。张树荣要书面终结决定书,可窗口只给了一个河南省政府作出的2011409号的豫终备报的号,没有给我书面终结决定书。但张树荣手中有国家信访局的多份转办单为证,终结显然是省市县领导为了包庇腐败,压案不查,造假上报,张树荣说:河南省太黑暗了,请中央领导依法追究此案的渎职和报假终结的人的法律责任】
《控 告 状》
控告人:张树荣(女)身份证号:412932195912260341。联系电话:13782035032;段学山(男)、康新芝(女)、祝磊(男)、邱华明(男)、康新庆(男)均住河南省桐柏县城郊乡金庄村楼子庄组、刘庄组。
被控告人:桐柏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张荣印、县长。
请求事项:
一、请求有关部门依《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毁林,骗取国家的退耕还林补贴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相关领导的法律责任。返还村民的山林(自留山)和口粮田、返还村民国家拨的公益林补贴款、返还控告人张树荣的《林权证》、赔偿村民所遭受的生产损失;
二、追究景区派出所对段学山非法刑事拘留直接责任人和领导人的刑事责任,并返还2000元押金。
事实与理由
2003年10月份,桐柏县林业局局长魏诸清,副局长曾宪平为了利用职权骗取国家的林业项目款和退耕还林贴款,勾结村霸毛诗进以招商引资为借口,依仗村长职权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村民依法承包三十年不变的生命口粮田一百余亩(基本农田)和二千亩国家规划的公益林(自留山)非法倒卖给河南省农大教师刘震、刘春斌,破坏农田水利设施,村民却得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补偿、赔偿,导致村民9年无地可种、没有饭吃、将村民推向了衣食无着的境地,侵吞村民的公益林补贴款。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合法权益。二千亩国家规划的公益林彻底摧毁,严重触犯了《刑法》228条、342条、410条、345条、346条之规定,形成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土地腐败案件。
林业局局长魏诸清,副局长曾宪平为了霸占控告人张树荣和段学山的山林和全家维持生存的生命口粮田。动用景区派出所干警汪海鸥的职权,勾结村霸毛诗进的母亲芳秀芝,村霸毛诗进的表哥刘清付,楼子庄组村民舒运德作伪证,捏造事实,。诬告段学山毁树,于2005年5月17日正是三夏大忙季节,对段学山实施非法刑事拘留15天,在此期间抢走控告人段学山、张树荣的《林权证》,陈庄景区派出所所长刘成功逼着段家交纳2000元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才将段学山予以释放。
控告人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村民恢复生产有饭吃生存下去,多次向县林业局反映以上情况。局长魏诸清依仗职权,对重大毁林、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破坏农田水利设施,非法挖山。抢占村民的山林和生命口粮田等事实情况于2007年9月14日作出了违背事实与法律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控告人不服于2007年10月12日向桐柏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希望县政府依法处理,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可县政府至今也未给控告人任何书面答复,县长却包庇以魏诸清和曾宪平为首在违背党的政策和法律的情况下,以权代法,依仗职权、以权谋私、以地、以林枉法徇私的重大腐败案件。对举报和控告人张树荣实施严重的打击报复。非法拘留2次,非法拘禁多次。勾结黑社会冒充南阳市纠风办的领导威胁我等,应追究县长渎职、包庇、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被逼无奈控告人再次进京维权上访,请求中央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给予关心、厚爱、同情和支持,村民要生产、村民要吃饭。
敬请中央政府、执法机关部门责成桐柏县人民政府坚决查处以魏诸清、曾宪平为首依权代法形成的以地、以林、徇私枉法的重大腐败案件,将混进党内的蛀虫绳之以法,送上审判台。返还村民的山林、生命口粮田、公益林补贴款;修复农田水利,使村民恢复生产有饭吃,让村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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