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访民刘秀芝被非法劳教期间受虐待,身体受严重损害

                                                                                                                                                           

(2012/12/16)权利运动发布:
家住北京市东城区东四的上访人员刘秀芝,于2011年8月16日去广东省深圳福田区体育中心观看“世界大运会”的十米跳台跳水比赛,因安检人员发现其身上携带上访资料,就禁止其入内。随后,接到消息的北京东四派出所警察赶到广东深圳八卦岭派出所将她脸部和腰部打伤,然后带回北京。很快,北京市劳教委依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三项,即“流氓,卖淫,盗窃,诈骗罪”判处劳动教养1年3个月。2012年11月15日,在劳教所受尽了虐待的刘秀芝获释。


2011年11月29日,刘秀芝被送往北京女子劳教所严管队,因为不承认自己有罪,受到了精神和身体上的虐待,警察和犯人曾多次因为她哭啼,用毛巾堵,勒她的嘴,并威胁她,如果不停止哭泣,还要给她办理延期。并在今年1月17日,关入严管队的软包房内,隔离反省。

刘秀芝不堪忍受北京女子劳教所精神和身体上的虐待,在春节前的1月19日夜间两点去厕所时,头撞窗边的墙角,以示抗议。导致头部受到严重的损伤,流血不止。后被送往劳教所的医务室,在头部伤口上缝合3针,继续隔离关押。

事故发生后,警察先是逼刘秀芝承认自伤自残,与警察的虐待和精神刺激无关,后又对其利诱,称承认自伤自残后可以减期回家,刘秀芝则坚持认为是警察对其虐待和隔离关押造成的。劳教所对刘秀芝的隔离关押一直持续到今年11月15日期满释放。
在软包房隔离关押期间,劳教所禁止刘秀芝去卫生间和厕所,不让去浴室洗浴,不让出去领饭,不让出去看电视,除了在夜里10点至早晨6点睡觉休息,终日关押在软包房内,面朝窗户坐着,由三,四个犯人日夜轮班严加看守和管束。

因为刘秀芝不承认自己有罪,提出了复议和起诉,根据劳教所的规定,不认罪的犯人,不准在超市购买营养品,只能吃劳教所提供的一日三餐,即使刘秀芝当时患有严重的胃病,并在劳教期间做过胃镜检查,她患的胃病不适合吃劳教所提供的饭菜,也不予照顾,导致刘秀芝在隔离期间,患有严重的贫血和低血糖,在刘秀芝的强烈要求下,直到今年的8月,劳教所才允许她每月购买两次红糖,每次限购两袋。在劳教期间,刘秀芝的体重下降了约30斤,出狱后,身体仍极度虚弱。

刘秀芝出狱后,才发现劳教所扣押了她的起诉状,出狱之后她坚持起诉,目前西城法院还没有对她的起诉做出答复。刘秀芝认为,将她去世界大运会观赛,定为“流氓、卖淫、盗窃、诈骗罪”是荒唐的,错误的,应该予以纠正。
自2005年起,刘秀芝因为人身伤害开始上访,要求公安部门追究加害人的责任,但是公安部门一直不依法追究,对其进行包庇,在劳教之前,已经因为上访,受到过3次行政拘留处罚。

刘秀芝电话:010-6402273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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