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9)权利运动发布:
福州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冤民张秀兰的合法店面因福州修建火车南站遭强拆,后在看到拆迁补偿方案时,才得知自己38.64平方米的店面面积被缩水了。为此,张秀兰强烈不服,将拆迁办告上福州市仓山区法院。
鉴于一审仓山区法院(2012)仓民初字第1972民事判决竟枉法判裁,张秀兰一家人都不服判决,上诉至福州中院。近日,福州中院法官私下告知张秀兰赶快去找“关系”,虽然你有合法证据证明实际面积,但中院不可能改判,近期就会作出裁定“驳回上诉”。
据昨日(11月8日)参与福州鼓山行喊冤的张秀兰儿子张孔驎介绍,法院一审判决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不顾他家店面的实际面积及证据证明,却荒唐地采信被告方。现店面早已遭强拆,不复存在,怎么可能再重新测绘实际面积。张孔驎表示如果福州中院也是枉法判裁,他们一家人将不得不进京告洋状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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