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上海八旬老人徐银凤状告开发商偷拆房屋一案明开审

(2013/1/17)权利运动发布:
明天(1月18日)上午9时,上海代母维权访民王志华状告开发商一案,在宜山路188号徐汇区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

2005年3月初,开发商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跟房屋的主人签订任何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偷拆了王志华母亲的房屋至今也没有给于安置补偿。8年间王志华为了代母维权上访,已多次招受牢狱之灾。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获得各种新的证据,足以能证实开发商违法拆迁的事实。

案件现已被徐汇区法院受理,并于本月18日9时公开开庭审理,希望各位访民到时一起来法庭旁听,鉴证新一届领导班子下的司法是否能公正公平的为老百姓服务?

徐银凤房屋被偷拆及维权过程:
上海访民王志华的母亲徐银凤是个残疾老人,今年已经80余岁,身患严重的心脏病和高血压。

2005年3月,开发商上海漕河泾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在徐银凤生病住院期间偷拆了她的住房,至今也没有给予安置和补偿。自从徐银凤老人住房被偷拆后,老人整天以泪洗面。

老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2007年11月9日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是徐汇区法院与开发商恶意串通弯曲事实,徐汇区法院认为:徐银凤所主张的40平方米房屋没有另行取得过土地使用证,而该房屋是建在王志华的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原告以自己是户主,得出这40平方米的房屋就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建造的结论与事实不符,原告显然是将户籍与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明的两种不同社会关系混为一谈了。由此可见,原告是不具备被拆迁人身份的,被告在对坐落于虹梅路北王家巷81号自建房进行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将第三人王志华作为被拆迁人,以第三人王志华的宅基地使用证计户于法无悖,故原告的主张本院难以支持。

徐汇区法院对争议焦点的认定,显然是睁眼说瞎话,原告所主张的是1997年徐汇区华泾镇土地管理所批准徐银凤所建造的40平方米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徐汇区法院将原告的房屋与王志华1991年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所建房屋混为一谈,徐汇法院这样认定显然是颠倒黑白与法律而不顾,枉法判决。

2010年8月12日,徐银凤老人在获得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向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可是徐汇区法院于事实而不顾,仅以“原告在2007年向本院提起诉讼,现就同一诉讼请求,原告又向本院提起诉讼”为由,于2010年9月15日再次驳回徐银凤老人诉讼。

徐银凤老人的儿子王志华为了替母讨个说法,7年间工作也丢失了,生活也没有了经济来源,还经常受到地方政府的打压,并多次遭到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等牢狱之灾。

中央十八大后,新一代领导人提出了改变工作作风,让徐银凤老人对自己的上访维权更加有了信心,她在获得新证据足够能推翻前二次判决和裁定的情况下,徐银凤老人于2012年12月26日再次向徐汇区法院提起诉讼,并被徐汇区法院受理,于2013年1月18日上午9时在徐汇区法院十三法庭开庭。希望访民大家一起来鉴证两届领导三次徐汇法院判决的结果。

王志华电话:1861633453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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