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6)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由于政府拒不履行协议,福清市海口镇陈美钦老太逼迫进京上访,结果遭到政府雇佣黑保安的暴力劫访。2012年的年终,当局对暴力劫访和非法拘禁造成巨大社会负面影响,似乎有了一些要追责的信号,在这样的情势下,过去一贯有雇黑劣迹的福清市海口镇政府扛起说谎的习惯,于最近作出“无雇凶”的书面答复。为此,陈美钦将镇政府的撒谎行为向福清市政府提起复议,要求市政府对“儿子”严加管束】
《信访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陈美钦,女,1952年7月7日出生,住福清市海口镇城里村204号。手机:13799330530.
被申请人: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政府。
复查请求事项
1、对海信访复字(2012)30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严厉复查;
2、被申请人必须如实陈述雇凶实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11月20日,被申请人作出海信访复字(2012)30号《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谎称“海口镇政府并未雇佣黑保安抓人”。这是被申请人公然掩耳盗铃、欲盖弥彰伎俩!一再言而无信、毫无公信的被申请人再一次公然撒谎!充分证明被申请人心中有鬼,不敢承认!以包庇北京黑保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正因为被申请人一再失信于民、一再违背盖有“海口镇政府”大红公章的《协议书》的承诺、拒不履行2010年8月11日承诺解决我家1.45亩被征用田地、宅基地等问题。官逼民访,不得不访。
申请人不得不于2012年8月与女儿陈风云再次赴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后,在入住的北京市崇文区宏昌盛达宾馆351室休息。8月23日半夜11点30分,被申请人花巨资在北京雇佣七、八个流氓打手冒充公安,敲开门,强行闯入室内,对我拳打脚踢,将我强行野蛮抓走。把我全身衣服扒得精光,连胸罩也扯掉,一丝不挂抬上黑囚车(车号为豫KJP308)。我女儿陈风云身上带的做生意用一万二千元和我身上800多元,还有挎包、身份证、两部手机都被搜走。严重违法侵害我的人身自由权,严重违法侵害我的人格尊严!
我拼命挣扎反抗大骂北京黑保安。黑保安不知廉耻说:“不要说我们黑!你们当地政府比我们更黑!我们和你无冤无仇,是你们政府书记花钱叫我们干的!不然,我们也不会这样干!”
经过24小时的行驶,8月24日半夜到福清市宏路高速路口。被申请人派车,车号7L992(有掩饰遮盖)来接,有照片为证!交钱给北京黑保安后,要把我们拉走。我家人在现场拍照。他们仓促逃跑。
我女儿向福清110报警。福清110有登记为证!
我向被申请人镇党委书记抗议,镇党委书记当面承认,是他们交钱给北京黑保安。有现场录音为证!铁证如山!不容否认!不容抵赖!我女儿的提包、身份证、手机,还有我的800多元都是由被申请人归还,有力印证!
被申请人雇北京黑保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严重侵犯人权!严重侵害妇女人格尊严权犯罪暴行,必须严厉查处!北京黑保安犯罪事实证据,有待被申请人如实陈述作证,才能得到法律严惩!被申请人必须如实作证!①北京黑保安单位名称②北京黑保安公司地址③北京黑保安公司负责人④北京黑保安公司营业执照⑤北京黑保安公司许可证⑥北京黑保安公司当天犯罪人员名单⑦北京黑保安公司车辆⑧北京黑保安收费金额。否则,就构成严重包庇罪、伪证罪!
谁敢包庇罪犯,谁就引火烧身!自取其辱!
此致
福清市政府
申请人:陈美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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