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3)权利运动发布:
在世界各国,女士用脱衣服的方式表达诉求或者举行抗议活动司空见惯,例如动物保护主义者,经常性以裸体抗议残杀动物获取皮毛;本界欧洲杯,乌克兰女权组织就脱上衣抵制;世界杯、奥运会、以及天体运动的街头脱衣行为更是层出不穷,而她们的行为最多也就是被警察驱逐而已。
坚持改革开放30年、又加上依法治国十余载,时间到了2012年9月2日,河南省汝州市尚庄乡马寨村的王新勤、大峪乡西坡村的樊品、寄料镇观上村的王梅英,以及马玉红、魏从法、杨凤等冤民,在上访屡遭非法拘禁、甚至构陷判刑情况下,到中南海用脱去上衣的方式“告御状”、求见红墙里面的中央领导。
对冤民们的举动,训练有素短红墙外武警当然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了应对,并对王新勤、樊品、王梅英三人给予人训诫。按照当局《信访条例》47条的规定,训诫三指有轻微的违法,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尚不够治安处罚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予以训诫。
当王新勤、樊品、王梅英三人回到汝州后,随即地方公安被一事二罚处以行政拘留失去自由,紧接着汝州市公安又不经检察院批准,将三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当口袋罪逮捕。很快,河南汝州市人民法院根据市委书记李全胜的意志,在不通知家属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于脱衣告状事件发生仅27天就作出【2012】汝邢初字第282号刑事判决,判处王新勤、樊品两年六个月徒刑;王梅英两年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2】汝邢初字第282号刑事判决书中,居然没有一个字提及三位访民为什么上访,为什么脱衣告状!什么是党魁们津津乐道党社会主义特色到法律体系?王新勤、樊品、王梅英三冤民被掌握权力、又崇尚暴力的当局随心所欲一事三罚坐监牢就是最好到注解。
红墙外脱衣,没有色情,只有天大的冤情!目前,该案的上诉已获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受理,王新勤、樊品、王梅英三位蒙冤者家属希望社会各界和媒体给予关注。
樊品家人:13949106345。
王新勤家人:13937567825。
王梅英家人:1370075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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