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志慧:天子脚下孤儿寡母葛志慧家破人残生不如死


(2013/ 2/23)权利运动发布:
 我叫葛志慧,家住北京丰台蒋家坟324号,从1988年经商,早已过上小康生活。

 2006年10月,北京丰台区政府勾结北京金隅达成开发商,以进行青塔二期(东区项目)为名 ,实际建公寓、办公楼、商业楼、商品房等。对我住的丰台郑常庄将家坟324号商业用房进行拆迁。(京)科(拆)字【2006】第225号文件,地方政府千方百计弄虚作假,达到他们强拆的目的。

 2008年政府与开发商勾结、鑫鸿运拆迁公司,采用断水、断电、堵路等等手段,导致我家无法正常经营,每年损失20多万元的纯收入。

 在没有平等协商的情况下,2010年7月16日北京丰台区政府责令强制拆迁(丰责决字[2010]第19号付后)。他们依据的是1、(京)科【拆字】字【2006】第019 号—268号报告。2、北京市科讯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10年1月27日对我的商业用房进行违背事实的评估报告(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评估结果报告付后)。

 北京金隅大成开发商,单方委托北京科讯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在丰台区建委负责人苏军(局长),崔鹏(区长)李长安等人唆使下,故意将我的房子建筑面积63.5平方米,歪曲成46.65平方米,将房子估价为225818万元,明显低于市场价。评估师至今不肯拿出原始测量结果与虎谋皮坑害我。政府也不安排我们的过度安置房,也不给我一分钱的搬迁费用。特别值得指出的2010年3月我和前夫与拆迁办负责人张强和开发商协商好房子补偿款460万元、房子一套,(有电话记录、凭证)后来他们出尔反尔,导致无法达成协议。

最后我又妥协提出就近安置50平方米的底商房,再货币补偿100万的要求时遭到拒绝。他们又相继出台弄虚作假的【丰房管】裁字(2010)【第6-2号】裁决书.显示他们手中公权力的作用。国务院2010年5月15日发出紧急通知“补偿不到位不得强拆。”地方政府置若罔闻。我在无奈之下,2010年6月30日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决维护我的合法诉求。未等法院的判决。(丰台法院裁判日期为11月16 日)地方政府迫不及待,于2010年7月16日仅凭一纸强拆书(附后面)政府带领黑社会300多人,包围我的房子,把我弟弟葛志烁拖到工地库房毒打。拆迁负责人张强带领黑衣人手拿盾牌、头戴安全帽一声令下砸开防盗门,将我打昏倒地,(有照片为证)趁我在医院抢救之时,房子被强拆、家庭财产全部抢光了,逼得我走投无路时我只好割腕吞服玻璃,祈求灵魂能解脱。

 8月3日我在住院时,医生受政府指使不给我治疗。看押我的6名黑保安不给我饭吃,也不许我举报丰台政府违法事实,限制我人生自由,逼得我再次吞服2根体温计自杀。9月3日,我设法逃出医院去市政府120车站,遭到被政府雇请的黑社会两男两女群殴我,致当场昏迷。后经武警北京总队医院诊断:1.双肺挫伤2.头皮血肿3.脑外伤后神经反应,(有医疗证明)从打我之日起,我的双腿从此不能正常行走,头时昏时痛。后经政府指定的丰台医院鉴定为“三级伤残”。

 事情发生后,我先后多次找丰台区政府,北京市政府领导反映问题,请求合理解决都无济于事,互相推诿。2011年9月7日也就是区长接待日。我们孤儿寡母在缺衣少食的情况下请求给家人一盒月饼过中秋,遭到拘禁7日(有拘留证明)。

 2012年11月10日我在租住房睡觉时丰台公安分局、岳各庄派出所警察将我抓捕,扣押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扣押时间早已到期,他们企图占为己有、至今不肯归还于我。还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刑拘我40天,没有给任何法律手续。2012年11月6日.丰台公安将我年仅8岁儿子孙浩绑架,拘禁于岳各庄派出所地下室6天,给孩子身体及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给迫害得失学两个月。孩子晚上睡觉后总是惊喊:“妈妈、妈妈你快来救我”。

 丰台分局警察设计陷害我,找河南访民(李明翠,电话:18768916022)(胡醒爱电话:15011348281),辽宁访民(郝淑娥电话:151467422963),诱骗她们“只要作伪证,就可以帮助给他们解决问题”。2012年12月19号丰台公安因为“检察院不予逮捕。”在看守所里强逼我签“取保侯审决定书”。(京丰刑字[2012]001792号凭证附后)在拘禁期间,公安人员以我呼吁为赵紫阳平反在网上发帖为由。采用暴力审讯折磨我,(包括不让我去卫生间大小便、不让我睡觉)。把我一个已伤残的弱女人,害得我人不人、鬼不鬼。12月18日,由公安人员汤剑、刘大伟、拆迁办芮金生、开发商负责人,组织的预审团,采用威胁恐吓诱骗等卑鄙手段,将我一位伤残女人关进笼子里坐在酷刑椅子上,谈所谓的诉求问题。被逼无奈我只好在他们事先设计好的诉求书上签字。在看守所里给我洗澡、完事后,将我带到医务室,请了北京有“名望的主任大夫” 扒光外衣检查身体,大夫用带金属工具敲打、扎等我的身体做实验,也不给检查结果。请求保留及公开我在看守所里遭迫害的所有包括“审讯”视听录像资料。

 2013年元月3日,北京公安右安门警察将河北保定访民谢玉花(电话:13141047496)无故抓捕。继续诱骗她裁脏陷害我,阴谋未得逞,谢玉花被关进黑监狱限制人身自由至今。

 十八大期间11月6日至11日北京丰台公安分局治安队队长(石克明)带领警察在我前夫及孩子被抓,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与岳各庄派出所警察(崔鹏警长)等人3次抄家,抄走我前夫家中2万多元人民币以及“古玩工艺品”等物品,至今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续。

 时至今日,几年过去了,因为一纸强拆书,已造成我家破人残,而丰台区人民法院却不顾事实真相,和政府谋皮【(2010)丰行初字第150号】维持荒唐的《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北京市第2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2月18号[(2011)二中行终字第51号]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再一次把我孤儿寡母逼上绝路,居无定所,乞讨以捡拾垃圾为生。2010年10月8日医院在我身体未痊愈时,强行把我赶出院,迫使我露宿天安门地下通道。丰台公安岳各庄警察10月15日,将我抓回关押在丰台郑常庄兆丰时尚宾馆203房间黑监狱软禁,一直到2012年2月才逃出黑监狱。期间每天24小时4个黑社会人员看管威胁我,至今政府还雇请人长期对我盯梢骚扰我。

 当我看到赖以生存的家荡然无存,开发商建起了商业大厦、办公楼、商品楼赚钱发财,自己没有一席之地,身体被打伤致残,眼泪抑制不住我的心都在流血,现在却成为取保候审的罪人。问苍天!公理何在!!!今天我在绝望之时,再次恳求当今天子,依法核查事实真相,请求责令地方政府赔偿因暴力强拆我经营为生的房子及雇请黑保安殴打致我三级伤残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强烈要求依照党纪国法严惩相关责任人,维护法律的公正!同时请求国内外新闻媒体,广大网友对此事加以评论,为我讨回公道。
 附证据:

 致谢!               
 申诉人:葛志慧  
 电话:1326149983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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