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国强在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卢国强儿子卢洪福生前照片)
(2009-3-11)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3月11号)是全国“两会”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报告主题当然还是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等等,但宜兴的卢国强先生象全国的冤民一样还是生活在被监视的恐怖中。卢国强老人是因为儿子卢洪福惨死日资企业宜兴清新粉体机械有限公司,而又遭到地方法院贪赃枉法残害而成为上访冤民的。每逢北京有活动、尤其是每年的“两会”,卢国强都会被监视,即使家中有亲友拜访也会受到派出所领导警告。
卢国强先生的儿子卢洪福于2000年6月到中日合资企业宜兴市清新粉体机械有限公司上班,具体做化工原料、医药原料的超细粉碎。工作一段时间后,卢洪福与其他几位员工一样感觉头昏、牙龈出血等不适症状,2001年11月经过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卢洪福患上急性粒细胞M1白血病,急需进行骨髓移植手术,但是日方总经理陈小南(假洋鬼子)却拒绝支付医疗费,而且傲慢对卢国强说:在中国死一个中国劳工只需要8万元就能够摆平。卢国强求助地方有关部门同样遭到漠视,最后,年轻的卢洪福在2003年5月4日悲惨地离开了这个没有人性世界。
为了替死去的儿子讨说法,卢国强将宜兴市清新粉体机械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且向法庭提供了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粉碎叠氮化纳(6.1级剧毒)、以及从日本偷偷运来的、在日本严格禁止的不知名的化学品,据用人单位前陆锁银总经理出具的书面证明证实,这些危险物品都是含有导致白血病的苯和苯的衍生物。
此时,宜兴市清新粉碎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植田宏彦用了一招对付中共官员最有效的办法,邀请宜兴市政府和公检法领导前往日本旅游。最后,宜兴市法院完全按照其日本主子植田宏彦的要求作出了枉法的裁判,一条年轻的、中国人的生命就这样被出卖和交易了!
卢国强老人不服判决,向无锡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枉法裁判不出所料在二审得到维持,卢国强为了履行在儿子临终前承诺的做一个负责人的父亲的诺言,继续向江苏省高院和最高法院抗告。《法制与社会》《东方法制》《中国农村青年》以及《社会导刊》的记者都被感动了,纷纷以“卢国强13次抗告遭驳回”进行客观的报道。
2008年3月26日,卢国强依据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再一次请求江苏省高级法院再审,但是将近一年了,江苏省高级法院没有任何答复。
权利运动将继续支持对卢国强老人的不屈抗告,希望国内外媒体给予关注。
相关联系:
卢国强电话:0510-87403279.
丁蜀镇派出所陈敏所长13801536166.
宜兴市法院院长裴全华13906152356.
江苏省高级法院宋法官025-83785243,83785241.(闻天不祥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