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纪委爆炸案”研讨会初定,福建律协居然发短信恐吓律师


(2013/2/4)权利运动发布:
由杨金柱、李金星两位律师倡议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研讨会初定,并在网络上刚一公布,福建省内就有律师收到司法局下律师协会的短信警告,称“在近段及‘两会’期间,请大家不要参加一些非律协组织的研讨会或者声援会”。

发生在2011年“成功告破”的福清市纪委爆炸案是一起刑讯逼供取证、超期羁押不决的典型的人治案例!杨、李两位人权律师在法律界发起对该案的研讨,完全是基于对人权的尊重和对法治的实施,也是律界推动中国法制建设的一大有益的举措,与习近平在政法工作会议讲话也是合拍(除非习近平讲的是虚伪话)的举动,福建司法厅(局)有什么资格以恐吓的信息对这样一个有利于国家法制建设的研讨会进行围剿?

律师协会究竟是一个什么东东?为执业律师办案提供服务还是替专制者对良心律师实施监控打压?目前,人权律师又发起了“超期羁押案件援助基金”行动项目(请查询: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2013/02/blog-post_3.html);“福清纪委爆炸案”研讨会将在春节后举行,届时,权利运动将及时公布研讨会的时间和地点,敬请有志于中国法制建设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加。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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