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是福建连江县养殖户黄财漂遭到当局连环拘留获释的时间,当老黄出拘留所时,拘留所要求黄财漂在一张“在拘留所没有受到虐待、殴打等”材料上签字。黄财漂认为,当局从春节前连续对自己这样的受害者拘留关押就是违法行为,所以拒绝在不明材料上签字。
由于黄财漂行使自我保护的权利,拒绝在不明材料上签字,结果连江县拘留所就拒绝发还当时抓进来时从其身上扣押的4000元左右现金和其他财物。黄财漂说:自己的虾塘被抢了,网箱被抢了,现在拘留所又把自己的财物又抢了,都抢了,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啊。
其实,黄财漂说错了,这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为党和政府的代表们不放心这些财产,怕黄财漂不会使用,就先替黄财漂保管了,看如果社会继续不稳定,党和政府的代表们有可能还要负责任地帮黄财漂被虾塘、网箱等财物变卖现金转移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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