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2)权利运动发布:
随着中共十八大结束,罪恶的、专门针对上访维权人士的劳动教养制度被叫停,在十二届“两会”前,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作出2013年第一号行政裁定书,就马良福不服阿拉善左旗劳教委作出的劳教处罚决定一案,撤销了阿拉善左旗法院作出的(2012)阿左初字第7号行政判决,发回重审。
所谓阿拉善当局对马良福“操纵、煽动他人越级上访”的劳教罪名,马良福的代理律师李静林在法庭要求被告劳教委提供证据,并要求被操纵和煽动的当事人上庭接受质证,但被告始终无法举证。在被告举证不能的情况下,阿拉善左旗法院根本无视程序和法律事实,充当被告的辩护人,作出故意枉法的一审判决。
长期以来,对于劳教的行政诉讼,受害者几乎是无一例外遭到枉法裁判的二次伤害。内蒙阿拉善盟中院在“两会”前作出撤销枉法裁判的裁定,是否说明残害中国人已超过半个世纪的劳教恶法将在民众的不断抗争下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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