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3)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3月2日)中午,是一个让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卓友桂颇感意外的日子,其在在敏感时期居然收到了福清市法院审监庭于2012年10月16日作出的(2012)融刑监字第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这里,且不说福清市审监庭出通知书而不出裁定书的违法程序行为,也不谈驳回通知书的实体枉法行为,单就“两会”敏感时期出这样激化矛盾的伪法律文书,就完全是一个不按规则(实际就是潜规则)出牌的行为,让人怀疑福清市法院是不是在用非常规方式测试一下习近平的司法改革真假?
按照党国流行多年的潜规则,凡是遇到“两会”这样的敏感时期,法院一般都会将做好的枉法裁判掐准时间,在敏感时期后邮寄给受害人,绝不会在敏感时期之前邮寄。至于法律规定审结的期限,是绝对要让位与维稳大业。当然,就针对卓友桂而作的伪法律文书,福清市法院已经扣押4个多月,把福清市和福建省“两会”的敏感时期都避过去了。
既然地方“两会”都措施到位了,那么中央中央至高无上的敏感时期怎么就疏忽了呢?而且如此不顾事实的司法腐败,就不怕万一受害者卓友桂一怒之下进京告状?如此非正常的正常行为,让人怀疑该院是不是要通过这种非常方式测试一下习近平的司法改革真伪。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促卓友桂在敏感时期进京,然而套取维稳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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