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司法独立与新闻自由
网传“根据吉林省委2013年2月9日常委紧急扩大会的集中安排,公安厅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利用互联网掀起一轮新的反华高潮的处理思路和应对措施。。。。。。公安厅立即成立了四个专门工作组,由刑侦局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和网警总队共同负责,分赴北京、上海、广东、海南处理互联网上的炒作信息,省财政拨出专款210万元用于删除网上炒作信息。四个工作组删除信息总数达到14600多条,花费经费总额达到210万元。。。。。。同时临时召集多名省内外知名网上黑客对境外敌对网站进行攻击渗透,争取查清此次网上炒作的全部情况和真实背景,防止407专案受到干扰破坏。”
司法独立何惧媒体炒作
笔者对吉林407专案不清楚、对其所谓网上不稳定情况也不清楚。如果上述网传信息属实,那么司法的独立性和公平性必定受到质疑。
我国的刑事案件如果进入程序,必定有一套完整完备的法律证据,而且有证据规则来验证证据的真实性,不是说靠其它什么舆论就能打压掉的。证据就是证据,真的救是真的,容不下半点舞弊。
而舆论说到底也只是舆论,它只能从一个或者一群证据链来对案件进行分析,如果它说的有道理必定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而如果它说的没有道理必定受到全国人民的唾弃。公道自在民心,又何必当局话费210万巨资来删帖呢?
新闻自由何惧媒体炒作
作为国内现在的新闻自由现状而言,我国有伟大的“长城防火墙”,国内众多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何惧它小小的什么反华势力的恶毒攻击。我党只需把案件的真实情况在中央电视台或《人民日报》下属的《环球时报》上刊登让其他媒体转载即可,这样制造的轰动效应全国所有百姓可知,不管百姓有无文化。而吉林当局采取的方式却是用210万删帖14600多条,其行为真是令人费解!
司法独立与新闻自由的相互牵制
司法独立会让所有司法机关放弃所有束缚而只重视司法、证据规则,而不会在乎“国家机器乃阶级统治工具”这一潜规则,而真正地成为为民服务的一个工具。
司法独立后的司法机关可以正视所有媒体,不管你是什么媒体,我所有的案子可以经得起任何考验,不管你媒体从哪个侧重点来炒作从哪组证据来论证,我都可以从法律层面来打倒你。如果媒体在言论上出现问题,我们都可以利用国家机器来制裁它。即使你是反对我的媒体,我也可以跨国来起诉、制裁。
而当局做的却是“。。。。。。临时召集多名省内外知名网上黑客对境外敌对网站进行攻击渗透,争取查清此次网上炒作的全部情况和真实背景,防止407专案受到干扰破坏”等非法手段来解决问题。很难让笔者在内的明白事理的人觉得“吉林407专案”是一起公平公正的案件。
就像笔者的“2010.11.12刘红霞被盗案”一样,笔者在百度上的文章《千万财富强奸了中国法律?》、《贪官的泛滥乃国民的灾难》等文都被百度屏蔽掉,笔者现在手头还有证据可证明。笔者自己问心无愧地在网络上反映(是因为万余次向中央反映无果的无奈之举),当局不依法处理问题却来删文章,这难道就是党的能耐吗?
希望习总书记在“司法独立”与“新闻自由”中掌握好平衡点,不让更多的人像笔者一样受到腐败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