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19)权利运动发布:
人们有享受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之天性,另有中规中矩的有序社会支撑更让人向望。好几年前,隆重推出了的法治江苏的口号曾让公民兴高采烈,尤其是我等,等。
依法维权者:
但经多年实践的检验,这法治江苏除显示了特有抽象的一面之外,对于行政诉讼法赋予的诉权,竟然起不到一点儿挡箭牌作用,实在让人沮丧!自2008年开始,我先后有七个民告官的诉讼,但无一被立案受理的!而且法院象死人一样不理不睬;哪来七个工作日?哪来说明理由的裁定?如此这般,法治江苏岂非成为海市蜃楼式的牌坊摆设……
今年四月份,为信息公开有关“法制教育学习班”的三个项目。江苏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发了慈悲心:如不服可提起诉讼。但如无锡中级法院陈法官所言:“立案必须由政法委批准”、“我们不可能依行政诉讼法的”,而且还说出了“政法委是镇牢法律的”之类的潜规则。继续剥夺我的诉权。既然堂堂省政府的指示也不屑一顾,那么、宪法和行政诉讼法有何用?以前七个未立案的旧债,加上近期的一个未立案的,不就“八格牙路”了。
二会上,最高法的工作报告中有眼花缭乱的美丽统计数字:什么就案多少、审结多少多少?试问:省、市二级千方百计地拒绝如此多的民告官,再加上“高法”门口地方各级拦截的无数上访者之后,你这统计数字将会发生什么结果?难道几百票的反对还不能证明司法腐败的严重性?
无锡曾标新立异宣布法院前一条路为交通管制区域,谁去立案就抓捕谁!目的是拒绝一切民告官。如此光天化日之下的违法行径,你承上启下的“中间商”岂能视而不见、不闻不问?
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法治蓝皮书评结束已见报:无锡政府透明列地级市第一!
考量上述因素,预计法治江苏有得与习主席的依宪治国之国策一见高下,我不耐心等待,如何是好?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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