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重大爆炸已半月,受害者指公安仍无作为

(村民房屋被严重震裂)

原告: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南曹全体村民。
被告:福清市万翔房地产公司。老板:陈春。
案由:
2013年3月19日晚八点许,我村发生一起严重非法爆炸案。

我们南曹村原有一条通向山上宗教庙宇的春游村路。福清市万翔房地产公司想侵占我村地盘搞房地产开放,雇黑社会分子陈吓林带领百余黑帮趁夜间偷偷钻孔数十洞,于2013年3月19日晚八点趁村民睡前用了2吨多炸药把山坡及村路炸毁。

由于非法爆炸的炸药量太大,我们南曹村有180多栋房屋受严重损害,墙体震破裂,地基移动。按每栋房子价值平均100万计算,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亿八千万元。该起非法爆炸案还炸坏大型宫殿一座,价值300多万;祠堂一座价值300多万;及村路被炸坏直接损失近2亿万元。
爆炸事件发生后,全村百余人立即去江阴镇镇政府和派出所报案,当场搜出炸药20余公斤以及爆后电火线多条,属于证据确实。派出所在第二天抓捕制造爆炸的三个犯罪嫌疑人后,居然匪夷所思地放了其中有背景的一人。

由于万翔房地产公司财大气粗,又有靠山,官商勾结才如此胆大妄为。当我们村民责问江阴派出所为何批给炸药时?江阴派出所副所长林荣一概否认,他说没有审批炸药。如果没有批炸药,难道犯罪嫌疑人的炸药是自制的?

为此,村民向福清市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要求三点:1、马上追究炸药来源,查出幕后保护伞;2、及时赔偿村民被炸坏房屋一切损失以安民心;3、严惩犯罪嫌疑人,严办有黑社会背景的陈吓林,以及爆炸案件的幕后策划者。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南曹村全体村民。

翁水发电话:13605951174。1585918986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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