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访民王培信控告三级法院徇私枉法抢夺房产


(2013/5/29)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法院在审理房产纠纷案件时,有一个原则是按不动产登记为准。山东省文登市法院、威海市中级法院、以及山东省高院虽然也认可了这一原则,却把房屋权利人王培信的拆迁补偿款悉数判给了房屋承租人,导致王培信一家人成为了无家可归的难民。其中的奥秘,不知是否是因为承租人女儿的老板与法官是姊妹的关系?】

《控   告   状》
我是山东省文登市峰南街东13巷3号的王培信,因邢开琴通过其情夫将我因长期在外工作而暂时闲置的房屋租下,1994年我原租给峰南村装簧公司经理高德海说给他的工人住,租下后结果高德海私下给他的情妇邢开琴居住,后大队书记告诉我,我才知道,我就不让邢开琴住。高德海说有他担保,我们全家赶她走,她死懒着不走。

邢开琴经济靠是玩男人挣钱,所以情夫高德海被法官和邢开琴指使帮助作伪证。他就一人提供的与涉案无关的口头证词。此后因房屋拆迁,房价升值,邢便生歹意,企图将拆迁后的新房据为已有。便通过她女儿所在的山东省文登市夜总会老板娘周承芬找到文登法院民事审判长周文芬(周文芬和周承芬是姊妹关系)。周文芬与其同一乡镇的上司文登法院副院长杨学文(周是杨提拔为审判长的,也是情妇关系)这密谋策划,故意枉法判决,将我租房枉法判决为卖房给邢。

实际是我只将房租给了邢的情夫,而其情夫私下转给她居住,我因长期在外工作也没计较,但双方没有任何房屋买卖合同,更没有村委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房屋买卖,况且房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拆迁证至今在我手中。

邢租住我房由我一直出资维修,庭审时我将上述证据均庭作证,并有多名证人出庭为我作证。况且位于城镇闹市区的四间瓦房(判决书故意说是三间破房子)我怎可能只卖1.5万元呢!我的孩子长大结婚还得回去居住,我能卖吗?

而邢开琴仅依靠其情夫一人提供的与涉案无关的不实证词以及趁我不在家时,邢让我的年仅十几岁的儿子按她的说法写一张将租金写成房款的5000元的租金收条,以及因我堆放在房子院园木,为防丢失而收她的押金的收条为据。
如此明显的事实,文登法院审判长周文芬在一审法官审理后,她亲自进行二审并与其同乡镇也是情夫关系的副院长杨学文故意无视铁证,歪曲事实,枉法判决,我便上诉到山东省威海市中院。文登法院副院长杨学文便到威海中院找到民事审判长侯进荣,因为他们也是同一乡镇老乡。在侯进荣操控下,威海中院再次枉法判决。我不服上诉到山东省高级法院。文登法院副院长杨学文得知后又窜到省高院,找他的同乡镇老乡审判长程卫华。由于是同行又是同乡,程卫华再次无视铁证如山的事实,开始先阻挡立案,后枉法判决。

三级法官利用关系网,无视事实及铁证,致我有理无处申张,真理在我却屡遭败诉,其根本原因正如邢开琴自己说的:法官执行的钱也没到我手里,都是被法官分了。峰南大队2008年和我签约的拆迁房的协议书至今没有给我楼房,也没给我全家一切待遇,大队村委最明白我的房子根本就没有卖过。拆迁后我和俩个儿子全家都在外面流浪租房居住,因法院杨学文和大队书记密谋不给我房子。

贪官污史掌权玩法律,百姓有理难得申张!愿在新一代国家领导人治理的天下,能使百姓冤案得公正解决。敬请上级领导为我讨回公道。

控告人:王培信
手机:18263160597
2013年5月21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