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无”访民王金兰在京申请加入联合国难民



2013/5/22)权利运动发布:

河南省宝丰县访民王金兰,因20年前其丈夫史振行的一起交通事故而长期在北京上访。在上访过程中,王金兰遭到了除被判刑外的收容、拘留、劳教、黑社会绑架等处罚,成为了无房、无地、无低保、无生存权的“四无”人员,决定向联合国申请难民资格,希望享受联合国难民权利。

二十年前,王金兰的丈夫史振行在异地驾驶大货车运货途经转弯路段时,因左侧摩托车超车又遇前方会车而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无牌无证的摩托车驾驶员摔倒后不幸死亡。按照当时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无行车违章的史振行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按照现在的《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史正行在这一起交通事故中应该承担10%20%的无过错责任,但交警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由史振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并扣押维持一家生活的车辆。法院也是罔顾事实,以错误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定案依据,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史正行有期徒刑一年。

王金兰认为,既然政府不能解决自己上访反映的合理问题,自己申请难民资格获批准后,总可以免除被收容、拘留、劳教、黑社会绑架等恐惧。

王金兰电话:1346120579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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