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日,我儿陈刚在自己家中被害。当时执法者偏听偏信犯罪嫌疑人王艳荣(我儿陈刚的妻子)一人的谎言,不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有意包庇真凶,避重就轻。内蒙锡林郭勒盟公、检、法,光天化日之下联合造假。为了应付世人,内蒙锡林郭勒盟中院于2008年8月1日,做出《锡刑一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只认定王艳荣一人犯故意伤害罪,仅判王艳荣四年有期徒刑。
此判决书明显是枉法判决,判决书上所说的全是假话,什么取得了家属的谅解、积极抢救受害人、投案自首等等都是执法者骗人谎话。为凶手编造理由,逃脱法律的严惩。我为此事已上访五年。案发当时,王艳荣既没有挂110也没有挂120,而是打电话请亲友帮忙,破坏现场。把家里的二百多只羊群及所有物品全部转移。凶手们为了杀人灭口、毁尸灭迹、抢占我儿陈刚的全部家产,才把我儿陈刚的尸体从家里拉出去。后又觉得不妥或已暴露,不得已收买执法者编造事实,这一点,从原始笔录及执法者的整个办案过程不难认定。
我无法接受这一毫无法律依据可言的判决,一直不惜代价坚持上访。2011年7月21日,内蒙锡林郭勒盟中院曾经为此案下过再审决定书(详见附件2)。此再审决定书上明确说:“本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据此,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这里我想着重说明的是:大部分执法者也想坚持公正执法的,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他们常常被收买或是在枉法上司的指令下而丧失了他们的职业道德。荒唐的是:内蒙锡林郭勒盟中院2011年11月1日又为此案下了一份刑事裁定书(详见附件3)。此次的刑事裁定书不顾我所提出的事实证据,不顾再审决定书上建议,同第一次裁定书完全相同。不知执法者为什么要将错就错?最可恶的罪犯莫过于执法犯法。执法犯法是广大人民的公敌,必须彻底严惩!
我认为本案最大的疑点有五点:
五年来我一直坚持依法上访,其目的就是弄清我儿成刚被害的真相,依法严惩凶手。没想到我的目的没有实现,凶手王艳荣却提前出狱了。上访让我了解到中国司法已腐败透顶。什么交办、督办,如果没权、没钱、再没有媒体公开披露、各界正义人士的支持,到头来大多数还是被腐败透顶的司法所欺骗。几年来,我从西乌旗到呼市去北京,往返的次数我很难记清。该去的信访口我全去了。仅给国家领导人及相关部门寄信就花掉两万多元。无数次被抓捕、关押是我得到的唯一收获。让我最难忘记的是:2011年12月21日,我在北京正常上访,被内蒙林西县接访人员强制接回林西。当我老伴得知林西县新林派出所要拘留时,气的心脏病突发危及生命。我急的跪下求他们说:“你们先让我去趟医院,看看我老伴,回来你们如何处理我都行。”无人性的公安人员以找领导请求为由,拒绝了我的请求。待我出狱急忙赶到医院时,我老伴生命已奄奄一息。仅对我说了一句话:“今天这个社会有理无处讲啊!”就命仆黄泉了。我哭干了泪水也无济于事••••••。
可怜我老伴是被腐败透顶的中国司法活活气死的!这让我把泪水化成了仇恨、把悲痛化成了力量。不管腐败司法再用什么卑鄙无耻的手段来威胁、恐吓我,我也绝不会屈服。腐败透顶的中国司法比凶手王艳荣同伙更可恶!它们才是真正的罪犯!
被害人陈刚母亲:韩国霞
联系电话:15148516782
2013年5月12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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