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17)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下午,是江苏省常州市被强拆居民梅跃新诉常州市建设局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且是三个信息公开不作为案件一起开。说起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可能大家不一定有太深的印象,但说起“一元劳教”案,在国内外还算是有一点名气的,而该案就出自于常州市新北区法院。
为了观察一下常州市新北区法院的司法水平,江苏南京的、淮阴的、苏州的被强拆难民专程赶到常州市,与梅跃新房屋同一地块的被强拆人、“一元劳教”受害者家属等常州居民一起旁听了今天的整个庭审过程。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的郑建伟律师接受原告梅跃新的委托,与梅跃新的儿媳妇王小莉准时出庭。
法庭在等待姗姗来迟的被告官方御用律师赵某半个小时后,主审法官靳某某一敲法锤宣布开庭。当靳某某问原告代理人要不要申请法官回避时,王小莉依法请靳某某出示一下法官证,并陈述了怕假法官不能作出公正判决。
想不到,当事人这一完全符合《法官法》要求的、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举,却引起了靳某某的暴跳如雷!在郑建伟律师耐心地进行法制教育后,靳某某才想起休庭,请示法院院长。五分钟后,靳某某与两个人民陪审员回到法庭,称院长不同于原告代理人的回避理由。当王小莉要求靳某某说明究竟请示了哪一位院长时,靳某某又冲动地暴跳如雷。
最后,靳某某反问:有法官证就一定能公正判决?当然,这一反问似乎是靳某某承认了自己是一个没有判决资格的山寨法官。既然据说有院长认可了,庭,还是在如同游戏一般强行开了下去。
庭审中,被告称自己对原告提起的“房屋地块有没有拆迁许可证”、“裁决书人员有没有资格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去向”共三个行政诉讼称,之所以不愿意公开,就是担心公开了原告会用这些政府信息来起诉政府的房屋拆迁违法。
对此,靳准法官(因为没有法官证,就先定为准法官吧)告诉被告:你在信息公开中拒不作为,就应该举证证明不作为的理由。呵、呵,还真应了靳准法官的理论:没有法官证不一定不会审案的说法!是啊,据说作出“一元劳教”案的法官就有法官证。
不过,庭下旁听的就有靳准法官枉法裁判的受害者,下一步要向该院领导调查一下靳准法官判了多少案子?其中有多少案子是公正的?
在成熟的法制国家,一位法官首先要从有10年以上的执业资历的律师中挑选。而在吴邦国的已经建成的社会主义特色法律体系中,法官居然也可以是临时工。
习近平说要让每一个诉讼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要让大家做中国梦,今天的完全是一场游戏一场梦。也许,等靳准法官的判决出来才是梦醒时分。
王小莉电话:1381505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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