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15)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6月14日)下午14时,上海拆迁难民徐银凤诉住徐汇区房保障和房屋管局(下称房管局)信息公开、不予裁决一案在上海徐汇区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金月花、马亚莲、陈秋菊、毛菊华、颜兰英、徐鸣等十多位维权人士参加了旁听。王志华代理母亲徐银凤出庭诉讼。
据了解,该案娣起由是:2005年3月18日,开发商“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跟房屋的所有权人、王志华的母亲徐银凤签订任何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趁老人生病住医院期间偷拆了其房屋,至今未给安置补偿。8年间,王志华代老母亲上访维权,已多次遭受牢狱之灾。
作为社会主义特色到不法利益代言人,本已涉嫌刑事犯罪的开发商非常傲慢,要王志华有本事到由党领导的法院去告自己,法院敢判自己就服判。
在公安机关拒绝将偷拆房屋行为作为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的情况下,王志华只能到法院起诉相关的行政机关。徐汇区法院立案庭授意王志华:应该让房管局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进行公开并作出裁决,然而法院才能对其行政行为进行立案与审理。
当王志华按法院要求,向徐汇区房管局提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当信息公开时,该房管局坚称徐银凤与开发商已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当王志华要求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合法性进行裁决时,徐汇区房管局竟然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决决定书;当王志华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徐汇区房管局公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该行政机关又以同样的方式,作出不予公开的答复。
对如此耍无赖的行政机关,徐银凤只能将其告上法庭,其诉讼请求是:一、撤销被告徐汇区房管局不予受理裁决的决定书;二、撤销徐汇区房管局不予公开房屋拆迁协议的答复,要求依法重新作出答复的具体行政行为。
全程旁听的金月花说:昨天法庭的辩论非常精彩,原告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陈述,以及被告拒不履行依法行政责职已让事实清楚地呈现,但不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会如何判决?
另外,今天参加傍听的人发现一个奇怪地现象,主审法官在庭审中,开始没有敲法锤,结束居然也没有敲法锤,不知是司法改革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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