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玲冒死实名举报公安局长敲诈12年无果

【提示:相信任何一个人看完张新玲自述的被敲诈勒索过程,都会对大陆地区的公安永生难忘,更让人无法相信的是,任凭张新玲12年来一次次进京举报,根本没有一个部门会去追究实施敲诈勒索的人的责任。张新玲的举报是否属实?调一下现场监控录像就会真相大白,但公安部与最高检都不愿意做。】

我是张新玲,河北邯郸下岗职工,住邯郸市邯山区罗城头一号院。

2002年8月4日早晨7:40分,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说是要办证,诱骗我到单位门口见面。(当时,我和爱人宋书杰正在邯郸市第二运输公司打工,分工是为汽车司机服务办证。)

我刚刚到那儿,郑成月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用黑亮亮、冷冰冰的手枪顶着我的头,反扭双臂、不由分说,将我塞进一辆刚刚开过来的黑色轿车里,把我硬推到后座中间,令我不许说话,叫我跟他们走一趟。车里三个人,谁也不亮明身份。

他们先把我带进邯郸市邯山区刑警队,进入一个房间后,先搜身、又搜查我身上携带的两个小包。
这两个小包,一个是我本人的,另一个是我爱人宋书杰的。两个小包内,共有1500多元现金和10公升汽油票。郑成月带头搜我身,没有搜出任何犯罪证据,就把我锁在一间房子里去吃午饭了,一直到下午三点多钟,才回到关我的地方。临走,给我开了一张《刑事拘留证》。

我要求去趟厕所,他们说不行。我说我正在来例假,他们不理,仍然说不行。我一直等到他们把我又塞进汽车,拉到100多里地以外的广平县刑警队,才让我上厕所。当时,我被憋得没有了例假,一直肚子痛。
刚到广平县刑警队那天下午,他们把我一个人关在一个房间里。过了一会儿,给郑成月开车的那个司机(姓名不详)进来问我:“喂,张新玲,如果叫你家人出20万元保你出去,能拿出来吗?”我答:“别说出20万元,10万元也拿不出来。我连5万元也拿不起。”这个人听了以后,走了出去。

这时,郑成月走了进来,张嘴就辱骂我:“狗操的娘们!办假证还不承认!给你路,你不走!非叫你招了不行!”

我被关在广平县刑警队的三天时间里,他们既没有通知我的家人,也不叫我给家里打电话,不叫我睡觉,我被他们带着手铐坐在一个椅子上。

第一天深夜里,郑成月半夜三更只穿一个小三角裤衩,一双拖鞋,挺着大肚皮(象怀孕9个月的大肚子)逛到我面前,像个地痞流氓一样的张嘴就骂我:“给脸不要脸的、狗操的娘们!……到了广平我这儿,非叫你尝尝我的厉害,管叫你把知道的全都招了……”。

一次半夜,郑成月手里拿着大号电警棍,弄得警棍的头呲呲响、冒着蓝色的火花,吓得我全身发软,我受不了的是,郑成月把电警棍冒着火花的棍头,放在我的胸前和肚子前面,马上就要电着我了。开始,我还强忍着,后来,他越弄越近,我终于忍不住了,已经吓哭了。我告诉郑成月:“我有先心病,受不了这种刺激,你为什么这样对待我?”

郑成月这时接过来另一个人递过来的两个汽车证,猛地扇到我的脸上,左右扇!好几下!我只感到:两眼一阵发黑、一阵冒金星!两耳嗡嗡响,天旋地转、心慌胸闷的极为难忍。睁着眼,但什么也看不见了。只听郑成月说:“有心脏病就不承认了?田兰也有心脏病,还是公安局的女干警,田兰都承认了。我们已经掌握了你们俩人的犯罪证据,田兰已经全部交待了你们的事情。你俩是上下线,办了不少假证,看!指着屋里的一个文件柜对我说。在我这儿(指广平)还没有见过不承认罪行的人呢!你敢不承认?咱就试试。”

其实,我与田兰素不相识,也根本没有办过假证,我刚刚说出口,郑成月就接着用右手拿着证件,又扇了好几下我的左脸,并说:“狗操的娘们,还不招供?死在这里算了!花200块钱买个骨灰盒烧了完事!”
我当时很害怕。只想着:别再打我,别真的死在郑成月的手里。我赶紧说:“你说是我,就算是我吧。别再打我了。”其实,当时郑成月手里拿着汽车证,他也没有叫我看,我也没有机会看,是什么证件?什么内容?全然不知。

就这样,郑成月把我关进了广平县的看守所,刑事拘留了6天。在看守所的女监室里,我第一次见到了田兰。郑成月居然把“同案犯”关在了一起。

郑成月打电话给我家人,谎称我在广平公安局,已经全部交待了所犯罪行,可能得判几年刑。郑成月还说:“交够罚款,也可以放人。”

在我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答应给郑成月交5万元罚金,赎我出去。
2002年8月9日晚上9点多钟,在广平公安局刑警队长郑成月的办公室里,有局长杨俊海在场,郑成月狞笑着、兴高采烈的用左手数钱,收了我家人东借西凑的3万元钱,没有给开任何票据。

临走,郑成月走到我跟前,沉下脸、表情诡秘、语气严肃的对我说:“田兰因为告我们,这不把她关起来啦,我们要定她几个罪。”郑成月看看我、看看杨俊海,指指桌子上的一摞卷宗说:“还要判她重刑,这辈子她就别想再出去了。”临出门,郑成月还要求我:“记住,别学田兰!你出去后:交钱的事情,不要在外面对任何人说。”

我哥问郑成月要票据,郑成月对我哥说:“局里的会计已经下班了,明天再来找他拿票据。”
(后来听广平县被敲诈过的受害人说:广平县公安局的郑成月、杨俊海两人,敲诈钱财的手段基本一样,都是利用晚上下班以后的时间(晚上9点以后)干这种事情,老百姓总结说是三部曲:一是公安民警都下班了,不在跟前,避人耳目;二是敲诈了钱财不给票,可以不留证据;三是碰上硬茬儿,非要票据的,就恐吓要收监、重判。)

临走前,我哥又问郑成月要我和我爱人宋书杰的两个小包,郑成月不耐烦的说:“明天一块办。”说完转身就走了。

2002年8月10日早上6点半,我哥去广平县公安局找郑成月要罚款票据时,郑成月刚醒来,一见我哥马上就翻脸了,把脸一沉、眼一瞪说:“要条干什么?人都走了,还要什么条!”

我哥反问郑成月:“不是你叫我今天来拿条的吗?你说的,昨天会计已经下班了,叫我今天来拿罚款条,我就来拿啦!”

郑成月提高了嗓门,凶狠的对我哥说:“你真是不知道好歹!非要条的话,就把人给我送回来—!”
我哥又问郑成月:“我妹和妹夫的两个包呢?”

郑成月的头都没有扭,从床上起身走到一个文件柜前,打开、取出两个小包,朝我哥扔了过来。
我哥一看两个包里空空的,就问郑成月:“包里的钱呢?”

郑成月理直气壮、瞪着眼、很有理的回答我哥道:“我跟你说,钱,早就没有了!我们去邯郸抓张新玲时,吃饭用了——!真是的,事不少——!”
就这样,我哥取了两个空包回来。郑成月罚款票据也不给,两个包里的1500元现金和10公升汽油票都没有了。

郑成月就是这样,像土匪一样明抢豪夺,搜刮民财,违法办假案的。

张新玲电话:1573302648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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