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胜芳已经被非法拆除的门面房)
(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签署的再审裁定书已经9个月了,至今没有下文)
(2009-6-8)权利运动发布:
目前租住在湖北省广水市府前街喻胜芳向权利运动发来讯息,其位于市中心东正街六十九号的120平米门面房于03年被划入拆迁范围,开发商提出给予喻胜芳16万元拆迁补偿,
对近乎打劫的“拆迁安置补偿”喻胜芳断然拒绝。开发商见孤儿寡母的喻胜芳不肯就范,就买通广水市建设局和广水市法院于03年11月违法拆除了喻胜芳的门面房。
在房屋被暴力拆除后,喻胜芳立即以广水市建设局在行政裁决中没有依照国务院305号文件规定:在行政裁决中载明具体安置补偿以及过渡房屋的安排,属于违法行政为由向广水市法院和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两级法院不顾事实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对喻胜芳的诉讼一次次地故意枉法裁判。
被迫无奈之下,喻胜芳只能一面向湖北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一面逐级上访反映自己的遭遇。但,现今的信访制度给喻胜芳带来的却是更大的失望。最后,喻胜芳不得不到天安门用下跪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然后,这一被迫无奈的举动遭到地方当局更加疯狂的迫害,喻胜芳先是被刑事拘留,后又被处以“劳教”一年……。
在不懈努力的坚持和努力下,喻胜芳终于在08年9月得到了湖北省高级法院【2008】鄂行再审字第36号行政裁定书,该由湖北省省高院院长签字的裁定书认定:广水市法院和随州市中级法院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指令随州市中级法院重新组织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但,湖北省高级法院这样一个公正的裁决至今没有得到下级法院的响应,地方法院故意拖延迫使喻胜芳女士再一次进京信访……。
喻胜芳能不能得到一个迟来的公正,权利运动将给予密切关注。
相关联系:
喻胜芳电话:15897636655.
广水市法院院长任远会:13797878666.
随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夏明权:15997871999.(张建平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