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8/30)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坚持要求外交部公开“国家人权报告”近一年的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北京)、夏岩、吴田丽、刘晓芳、宁津霞(天津)、赵广军(辽宁)、王素娥(辽宁)等人,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 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向该院正式提交行政上诉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国际公约规定,“国家人权报告”的编撰工作应该由各个阶层的民众参与,以体现人权状况的真实性。由此可见,在外交部尚未向联合国提交“国家人权报告”之前,曹顺利、吴田丽等人权捍卫者与2012年10月份要求外交部公开的“国家人权报告”编撰工作情况,显然不属于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行为。
即使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对中国政府进行普遍定期审议的规定,于2013年7月22日提交了“国家人权报告”,有可能因为外交部没有按照国际公约规定,征求民众广泛参与“国家人权报告”的编撰,而最终又是一场国际闹剧。
在一个连起码的独立、公正司法制度都不具备的国度,要保障平民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谈何容易?上诉,不出所料的结果将依然是零公正。
赵广军电话:1500427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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