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8/29)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下午,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致电刘萍的代理律师张雪忠,称该局已为刘萍女士增列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两项罪名。
今年4月份开始,江西新余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刘萍因为多次参与“要求中共官员公开财产”活动,于4月27日晚遭新余当局抓捕,并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关押。新余当局可能考虑到,公民(纳税人)依法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就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治罪,很容易让人产生这个政权就应该被颠覆的感觉,就变更罪名为“非法集会”了。可能现在又发觉刘萍等人在自己家中集会,根本构不成所谓的非法集会罪名,又在那再罗织“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新罪名。
在党国,大凡是对民主人士或者维权人士的打压,不仅总是那几个口袋罪的罪名,而且是必然变更、甚至多次变更罪名!伟大的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都已经被御用文人称之为宇宙真理了,还有谁会利用得了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再说,社会主义特色法律都已经零公正了,还有什么样的教还能比宇宙真理更邪乎?
今天,是联合国对中国政府的普遍定期审议已经倒记时第54天,当局的宇宙真理在2011-2012年的基层人大选举中,非法剥夺刘萍这样数千名以独立参选人的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如今又以无中生有的罪名、用践踏人权的方式对刘萍女士进行疯狂迫害,不知联合国将如何对中国大陆地区的“人权报告”进行审议?
刘萍女儿廖敏月:1351552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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