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6兄妹要求政府归还霸主房产

(2013/8/25)权利运动发布:
我们是贵州省独山县麻尾区人,1956年我父母亲为了配合麻尾合作社,将自己的四进房产设为麻尾合作社第一门市市店。合作旅社的房租金多年未付给父母亲。1968年在文革中母亲被逼迫致死,但在被害前明确了房产所有继承权归我家六兄妹所管。

1977年后,麻尾合作社人员勾结人民政府涉嫌多种逼迫欺骗侵权的方式,协迫我家六兄妹离开麻尾,预谋剥夺权财的野心,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侵犯我家的合法财产权,强占我家四进房产门面继承权,剥夺我家六兄妹的合法生存权利。

1968年5月16日,母亲被残害致死。安葬后又被掘墓、摧毁棺木、暴尸荒野。事后留下了夏廷藩、夏廷超、夏廷英、夏靖、夏廷鵉、夏廷惠六兄妹,全部被威胁逼迫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1979年政策平反清算,我们为了维护自家合法财产继承权益,就到独山县麻尾政府,交涉父母亲留下的房产与麻尾供销合作社第一门市房。1979年12月23日,政府用胁迫手段与夏廷藩(夏廷鵉)私自签订协议,承认房屋产权归我六兄妹所管的权利,但在未通过其他4兄妹的同意或者授权,以4500元租金转让了房屋产权。

法律明确规定,房产的变更、转让必须有全体共有人同意,政府用胁迫手段与夏廷藩(夏廷鵉)私自签订协议应属无效。为此,我们一直在不断追诉,依法向上级有关处理负责人要求解决被霸占房产继承权的问题。

2012年11月21日,经政府职能部门测量我家四进房产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但依然被供销社非法霸占至今,严重造成我家门市租金损失巨大。望各级领导对法律进行确认违法,我们相信人民政府监督负责人员应该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受害人负责,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来认实本案。

以上事实准确,特请求中共中央各级领导责令麻尾供销社返还我六兄妹的合法财产。赔偿门面至今的损失。

夏廷惠电话:1569270925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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