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变故意伤害案庭审一波三折,法庭未当庭宣判

(2013/8/12)权利运动发布:
发生在福建省福清市15年前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在经历了司法机关故意“捉放曹”后,今天上午由福州市中级法院到福清市法院对(2013)榕刑除字第50号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的公开审理。

今天传票通知是上午9点开庭,受害人(死者)薛本福的家属8点多就到法院。直到9点45分,法官才姗姗来迟。受害人薛本福的妻子陈梅珍发现被安排在小法庭(传票故意不注明法庭),只能坐得下10人左右旁听,所以家属不同意放在小法庭审理,要求要换到大法庭。但法官不同意,双方一直僵持到10点45分,自知理亏的法官终于妥协,重新安排到音西法庭审理,结果正式开庭审理已经11点左右。1点钟庭审结束。

法庭上,15个凶手只有林学、戴忠斌、叶少斌三人被带到法庭接受审判,但受害人薛本福家属申请要求要主谋何希健出庭却被拒绝,甚至公诉人在宣读被告人名单的时候连何希健的名字都不在内。

据悉,公诉人、罪犯、法官相互配合,公诉人认为事实清晰 证据确凿,应当判处故意伤害罪成立。法庭审理到下午13点结束,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受害人家属电话:1537591106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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