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1)权利运动发布:
鉴于毒奶事件一周年将到,民事诉讼的有效期(1年)也将到期,但司法诉讼大门一直没有真正的为所有毒奶受害家庭敞开,特决定:
请不认同廉价赔偿的结石宝宝家长从即日起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本省高级人民法院持续递交或邮寄:《毒奶粉受害家长致最高法院及全国各级法院的公开信》,直到我们的合理请求被依法对待及重视。
该公开信及签名在附件WORD文件内,请下载到自己的电脑里打印出来递交或邮寄给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或您本省的高级人民法院。
结石宝宝之家负责人:赵连海13911834831。
(张建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