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上海维权市民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外声援我诉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医疗纠纷一案上诉开庭。上海徐汇区法院在医院一系列事实过错面前,以我不同意医疗损害鉴定须承担法律责任为由判决我败诉,上海徐汇区法院是在中央巡视组和各级领导的“监督”下枉法判决的,而真正应该承担医疗损害鉴定不能进行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的,应该是被上诉人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原审被告),医院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拒绝提供完整的病史和真实的病史,包括缺失大部分护理记录和许多重要的病史资料包括心电图报告和走势图,在患者的病史资料中发现还有冒名顶替的他人病史和被涂改的病史等违反诊疗规范和诊疗常规的诊疗过错行为。
上海维权民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外声援我,呼吁: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对我父母两起医疗事故求公道,我的父亲因高血糖(糖尿病)被加输葡萄糖滴液后加重病情并发症死亡和母亲一肺炎症未治愈被赶出医院后继发两肺炎症重症肺炎死亡,两条人命使我家破人亡,上海长宁区法院是始作俑者,上海长宁区公安分局是帮凶,因为非法拘留和拘禁,导致 我的高龄父母受惊吓被害身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再医疗事故惨死,上海民众要求上海法院还医患受害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