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民的《投 诉》

我们是福建省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第二、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们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在垄面地段,原来有完备的农田灌溉渠,共有连灌前洋100亩、底洋30亩、流口20亩、河底40亩、垅面200亩等地段基本农田以及玉峰、玉塘等村农业灌溉。

以福清政府干部偷奸耍滑,暗中勾结龙山街道高勇、林亦桐,以及前南村刘礼强、玉峰村姚书金等,在未经任何手续与农户同意,强行霸占建商品房进行高价倒卖,从中牟取私利。我等村民几度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举报,但山高皇帝远的法治福清政府,不顾民生,不察民情,龙山失地农民求诉无门,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眼见祖宗留下来的生命地尽毁在地痞、强盗之手。恳切请求上级职能部门,能够理解民间疾苦,关注民生,尽快阻止违法侵占建设,责令恢复原状,以促进和谐社会新农村。

求诉人:刘维生  刘淑珍
联系电话:13599096266,13799932671。
2013年9月12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与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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