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张爱军、男、汉族、1969年出生,小学二年级文化。现住江苏省铜山县柳泉镇后湾村,无职业,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被控告人:铜山县利国镇墓山铁矿矿主王广秋和徐州市第四医院。
控告事由:
92控告人在利国镇墓山铁矿打工,因井下即将爆炸,控告人为了解救工人张光松毅然决然下井,自己不幸受伤,全身多处骨折、双眼也受伤。
在利国镇医院里,矿主王广秋为减少医疗费用和赔偿金,曾一度要置控告人于死地!王广秋用手指猛捣控告双眼,用膝盖顶受害人胸口,又用手掌捂住受害人鼻、嘴,造成控告人张爱军休克。
在转到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医生恶意延误治疗时间,手术治疗期间医生厉福生折弯受害人右腿,导致固定钢板也弯了,被另一位马超大夫质问。厉福生却说:“他什么都知道了、干掉他!”。眼科医生高保清收王广秋的礼,把控告人转到没有眼科的利国镇医院,导致双眼感染、发炎,期间还多次赶控告人出院。
目前,控告人因家境贫困无钱医治造成多处骨骼变形骨髓炎,左眼失明、右眼视物模糊变形、伤残后遗并发症、终生服药,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我控告的事至今21年没解决,也没得到赔偿,请求媒体披露真相,请求司法机关依法依纪追究王广秋、厉福生、高保清刑事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张爱军电话1875219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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