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珍被拘留,新余当局暴露流氓心态


(2013/10/26)权利运动发布:
据福建顺昌维权人士张德锦说,江西新余的黄慧敏匆忙告诉他,今天上午刘喜珍被带走,后新余市公安局打电话给黄慧敏,称决定对刘喜珍拘留十天,人已经在拘留所。

2013年10月18日上午,新余当局要对“要求公示官财”的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位正义人士实施邪恶的审判,而刘喜珍恰恰是刘萍的证人。在开审前夕拘留证人,彻底暴露了新余当局的流氓本质。

刘喜珍电话:0790217735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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