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8)权利运动发布:
明天下午13时,被当局以“妨害公务罪”构陷的被强拆人张憬民一家三口,将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次开庭由房山区法院于10月21日电话通知张憬民的辩护人,没有开庭传票。
所谓张憬民一家人妨害公务,实际上就是鬼子进村后诬陷良民的勾当。2011年11月25日的凌晨,大兴区法院、公安、以及黑社会人员趁着月黑风高之际,贼头鬼脑摸到亦庄镇鹿圈村丽华街57号张憬民家,要对其房屋实施偷拆,张憬民与弟弟张憬川、以及父母亲张秀林、喻懋莲以煤气罐奋起反抗,遭到训练有素的警察严重暴力,一家4口还反被以“妨害公务罪”投入大牢!据悉,张憬民的父亲在关押了一段时间后,因为有严重疾病逃过一劫,张憬民和弟弟张憬川在被关押一段时间后取保候审,其母亲一直关押至今。今年3月1日和3月2日“两会”前,张憬川、张憬民弟兄相继被再次收监。
另外,控告大兴区法院院长马来克渎职侵权的徐香玉女士,将有10起行政诉讼在于明天上午在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10起行政诉讼分别是:(2011)大行初字第70号诉大兴区住建委违法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2013)大行初字36、37、38、39、40、41号诉大兴区公安分局滥用职权,(2013)大行初字87、88、89号诉大兴区公安分局滥用职权。
2008年4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退休职工李兴武和徐香玉夫妇,与北京市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约定福发公司在2008年10月底以前承担对李兴武和徐香玉房屋的补偿安置义务,并承担延期履行义务给李兴武夫妇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福发公司迟迟不按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其义务,李兴武夫妇遂上诉至大兴区法院。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由大兴区法院于2009年12月3日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一份,载明:在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即2009年12月13日之前),北京福发房地产公司按所签合同将福泰香博园(彩虹新城)S1商业住宅楼1单元1802号等三套房屋无偿交付李兴武和徐香玉夫妇。但,时至今日福发公司却一直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
由于大兴区法院司法不作为,徐香玉被迫上访维权,却屡遭公安的滥用职权的打击报复,今年元宵节与蒙冤警察联欢时,遭到非法拘禁。
徐香玉电话:13691303056。
张憬民家属电话1352252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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